跟岗、考核、派遣、五险无金、实发1900:一个老师被剥了几层?
最近看到一个教师岗位的招聘说法:先跟岗一学期,考核过了才签合同;签的还不是学校,是第三方劳务公司;五险交着,公积金没有;每月到手一千九。
这一圈下来,人被分了几层? 学校用上了人,工资走劳务公司,出了事责任也推给公司。劳务公司再抽一道管理费。剩下的一千九,才是这位老师一个月备课、上课、带班、应付检查的全部报酬。
在我看来,最该被追问的不是这一千九够不够活,而是同在一间办公室、同教一个年级,为什么有人是"正式",有人是"派遣"?一样的课、一样的班、一样的责任,待遇差一半,这叫什么道理。
国家层面该把口子收紧了:教学岗位不该成为劳务派遣的试验田,同工同酬不是口号,得写进合同、写进工资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