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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四川,一名67岁大爷脂肪瘤手术后卧床输液,快输完时,女儿为父亲整理

“细思极恐!”四川,一名67岁大爷脂肪瘤手术后卧床输液,快输完时,女儿为父亲整理输液袋,愕然发现这袋氯化钠注射液已经过期两个多月。女儿立即叫停,并找医院理论,医院承认工作疏忽。女儿却认为,医院称“没啥影响”不能消除疑问,过期是事实;医院表示:留院观察!
 
事情发生在11月4日,熊大爷因为背部长了脂肪瘤,选择到离家较近的医院做切除手术。
 
手术不算复杂,恢复顺利的话,住院三四天便能回家。当天上午做完手术后,医院给熊大爷安排输液消炎。
 
熊女士陪在病床边,眼看液体快要输完,顺手整理输液袋。她平时买东西习惯看日期,这次也下意识扫了一眼,结果心里猛地一沉。
 
袋子上写得清清楚楚:生产日期是2024年8月28日,有效期到2026年8月27日,而当天已经是11月4日。
 
整袋液体容量为250毫升,发现时只剩下约10毫升。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液体已经顺着输液管进入熊大爷体内。
 
熊女士赶紧叫来护士,输液随即被停止。更让她担忧的是,这袋氯化钠注射液并非单独使用,而是混合消炎药后输入父亲体内。
 
院方人员随后赶来处理,表示消炎药本身没有过期,出现问题的是氯化钠注射液。医院承认,过期液体被使用,确实属于工作人员核对流程没有落实到位。
 
但一句“没啥影响”,显然无法让家属马上放心。
 
熊女士在意的不是这袋液体值多少钱,而是父亲刚做完手术,身体本就处在恢复期。过期液体又直接进入血液循环,眼下没有出现不适,并不能立刻打消对后续影响的担忧。
 
院方给出的处理办法,是让熊大爷继续住院,免费进行肝功能、肾功能检查,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和身体指标。
 
原本一个小手术,结果因为一袋过期液体,家属不敢贸然接老人回家。熊大爷只能继续躺在病床上,一边恢复伤口,一边等待检查结果。
 
这件事最值得追问的,也不是谁恰好发现了日期,而是这袋液体经过采购、储存、领取、调配和输注多个环节,为何直到快输完了,才被患者家属看出来?
 
药品从库房走到病床边,不可能只经过一个人的手。任何一道核对认真看一眼有效期,这袋液体都不该挂上输液架。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已经写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禁止使用。输液前查名称、规格、质量和有效期,更是医疗安全的基本动作。
 
医院后来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药品采购、储存、领用和临床使用等环节进行排查,并称没有发现其他过期药品及液体使用问题。
 
相关责任护士、护士长及护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受到扣罚绩效奖金、待岗学习、书面检讨、暂停转正、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及职称晋升资格等处分,分管院领导也作出检视。
 
经过检查和持续观察,熊大爷身体没有出现异常。11月5日晚,家属对医院的应急处置和整改态度表示谅解;11月6日上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老人随后安全出院,医院表示将继续随访。
 
结果平安,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患者没有受到明显伤害,不能反过来证明这次疏忽无关紧要。
 
医疗安全最怕的就是“这一次应该没事”。真正让人放心的,从来不是事情发生后再观察,而是每一袋液体挂上去之前,都有人把该看的信息认真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