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位女子,姐姐是国企职工。1993年姐姐车祸身亡,她心生一计,隐瞒死讯,冒名顶替进了工厂,连笔迹都模仿着应付。14年后,她顶着姐姐的身份办了退休,开始领养老金。到2023年4月,累计领走393676.92元。她以为天衣无缝,可社保大数据部门比对,还是露了馅。
这起案件发生在内蒙古乌海市,涉案女子姓安。她的姐姐生前是当地一家国营工厂的正式职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这样的工作意味着稳定的收入、完善的保障,是旁人眼中的“铁饭碗”。
1993年,一场意外车祸打破了原本的生活,姐姐不幸离世。全家人都陷在失去亲人的悲痛里时,安某某看着姐姐遗留的职工档案、工资关系,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个年代,身份核验全靠纸质档案,厂里的人事管理大多是人工核对,既没有人脸识别,也没有联网的身份系统。日常领工资、填材料,大多只需要签个名字就能过关。
安某某和姐姐是亲姐妹,年纪相差不多,再加上她特意对着姐姐的字迹反复练习,模仿得几乎一模一样,普通的签字核对根本看不出破绽。
她没有向工厂上报姐姐的死讯,收拾好东西就直接以姐姐的身份回到了厂里上班。
刚开始的那段日子,安某某每天都提心吊胆。她怕遇到姐姐的老熟人被认出来,怕人事部门查档案露出马脚,甚至连和同事聊天都不敢提家里的私事,生怕说多错多。
每次签字的时候,她都要在心里默念着姐姐的名字,刻意放慢笔触,确保字迹和之前的记录对得上。遇到需要核对身份的场合,她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靠着提前背熟的身份信息硬扛过去。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厂里从领导到同事,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人事部门的档案更新、工资调整,全都顺顺利利地办了下来。安某某悬着的心,也一点点放了回去。
就这么着,她顶着姐姐的名字,在工厂里整整干了14年。
这14年里,她和其他普通职工一样,每天按时上下班,按月领工资,社保也跟着正常缴纳。所有的人事记录、社保账户、工会信息,全都是姐姐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从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到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她几乎已经习惯了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生活。
2007年,按照姐姐的身份信息,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安某某提前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整个过程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从2008年1月开始,每个月的养老金都会按时打进账户里。不用再早起上班,每个月还有稳定的收入,安某某觉得自己这辈子的事都稳了。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小心翼翼守了三十年的秘密,会栽在大数据手里。
近些年,全国社保系统持续升级,跨部门数据比对逐步实现全覆盖。社保信息和户籍数据、殡葬数据、人口信息全部打通,哪怕是几十年前的老旧账户,也会被系统逐一筛查核验。
2023年,乌海市社保部门在开展常态化大数据比对时,发现了这个异常的退休账户。系统显示,该账户对应的身份信息,早在多年前就有了死亡登记记录,可养老金却一直处于正常发放状态。
工作人员顺着这条线索深入核查,安某某冒名顶替、冒领养老金的事实很快就水落石出。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依法将她传唤到案。
到案后的安某某没有辩解,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从1993年隐瞒死讯、冒名上班,到后来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的全部过程。经官方精准核算,从2008年1月办理退休到2023年4月案发,她累计骗取社保基金共计393676.92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安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主动凑齐了全部款项,退赔给了社保经办机构,弥补了社保基金的损失。
案件起诉至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冒用已故人员的名义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结合安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经济损失等情节,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可能有人会觉得,钱都退回去了,怎么还要判刑?事实上,社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养老钱”“保命钱”,属于公共财产,骗取社保待遇从来都不是小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不仅要退回骗取的金额,还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安某某连续冒领15年养老金,金额接近四十万,已经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范畴,受到刑事处罚是必然的结果。
随着社保数字化治理的推进,过去靠人工核查难以发现的漏洞,如今在大数据比对下无所遁形。不管是隐瞒逝者信息冒领养老金,还是伪造身份参保骗保,都逃不过系统的筛查。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醒:社保待遇要依法依规领取,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打社保基金的主意。一时的贪心,最终只会换来人财两空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