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周兆成:别陷入“独生=全额继承”误区,转继承容易造成遗产旁落
很多人以为,自己是家里唯一孩子,父母离世之后,房产存款理所应当全部归自己。这般想法,和民法典法定继承、转继承的法律规则,实在相去甚远。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现实中不少独生子女家庭遇到继承难题,父母离世,独生子女去办理房产过户,却被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甚至还要联系叔伯、姑姑、舅舅、姨妈,很多人对此十分不解。核心误区就是:独生子女并不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
首先要厘清法定继承第一顺位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说,父母一方去世的时候,如果祖辈还健在,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样拥有继承权。
举个常见场景:父亲离世,没有留下遗嘱,此时爷爷奶奶仍然在世。父亲那部分遗产,要由母亲、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共同分割。如果之后爷爷奶奶才去世,他们从父亲处继承得来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就会发生转继承,由爷爷奶奶的子女,也就是独生子女的姑姑、叔叔、伯伯等人继承。最后就会出现,父母的房产,自己的亲戚也占有部分产权份额的局面。
其次,就算手握父母遗嘱,也不能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拿着遗嘱,不能直接到不动产中心完成产权变更,还需要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做继承权公证,需要集齐全部法定继承人,准备各类死亡证明、放弃继承声明材料。一旦部分亲属不配合签字,公证程序走不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很多当事人会疑惑,如果自己是仅剩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打官司被告列谁?司法实践当中,可以把父母的兄弟姐妹列为案件被告。这里要特别说明,被列为被告,仅仅属于诉讼程序需要,不等于对方有错,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贷款、出行,和亲属沟通的时候,务必解释清楚法律规定,避免激化家庭矛盾。如果遇到部分亲属失联,法院穷尽送达手段之后,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缺席开庭审理。
这件事,也给独生子女家庭两点非常现实的法律提示。
第一,想要保障财产留给子女,不要单纯寄希望于“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可以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财产归属,从根源上规避转继承带来的财产外流风险;
第二,继承手续繁杂,要提前留存长辈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果发生继承,各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走诉讼途径确权,不要搁置多年,导致继承人范围越来越复杂。
亲情值得珍视,但继承问题不能仅凭生活常识判断。
周兆成律师提醒: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法定继承人,祖辈晚逝触发转继承,会让旁系亲属分得遗产份额。想要实现财产定向传承,订立有效遗嘱,才是最稳妥的方式。法律不会默认财产留给独生子女,权利需要提前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