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州,一34男子花500元租了间公寓,原本只打算住五六天,谁知到了半夜,男子和妻子吵了起来,儿子生病住院,男子被压的喘不过气,他越想越气,撞破飘窗上的防盗网跳了下去,男子当场离世,一年之后,男子家属把公寓公司和房东告到法院,理由是房子的防护设施不到位,防盗网不牢靠,公寓管理也有漏洞,一审认定,公寓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男子自行承担40%责任,房东则对公寓公司的赔偿款承担30%范围内的补充清偿责任。公寓不服,明明是他自己想不开跳楼,和公司有啥关系?可没想到,二审判决,公寓赔偿76万!
参考资料:台州晚报--《广州一租客公寓内坠亡,一年后家属提起诉讼,法院判二房东赔偿76万,二房东:其入住约40个小时便坠亡,事发后公寓声誉受损,将申请再审》
一张防盗网,没塌,连法官都站上去试过,纹丝不动。
可偏偏就是这张“够结实”的网,让二房东赔了76万。
很多人看到这里第一反应是,这不明摆着讹人吗?自己想不开跳下去,凭什么房东兜底?
但判决书翻开之后,事情没那么简单。
2023年4月,广州海珠区。
34岁的邢某某因幼子长期住院、妻子需贴身陪护,便花500元租下公寓作临时落脚处。
19日白天他刚去医院送了饭,夜里夫妻俩还因老家土地纠纷通了电话,谁料几小时后竟天人永隔。
20日凌晨1点10分,邻居被金属撞击声惊醒,目睹501窗外防盗网剧烈震颤,一名男子一边冲撞一边哭喊“我要出去”。
视频传到房东手中,二房东却拖延至1点24分才知会管理员。
工作人员三次叩门无果推门进屋,发现已人去楼空,飘窗大开,防盗栏扭曲地悬于外墙。
1点53分报警,2点20分消防破门,坠楼者已无生命体征,刑警调查后排除他杀。
悲剧一年后,家属将产权方及运营方青寓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揭露了致命隐患。
501室临空窗台距地仅23.5厘米,远低于0.8米的国家强制标准。
室内防护几乎完全依赖那张防盗网,而该网不仅无法提供合规的荷载验收证明,栏杆与墙体连接竟仅以单点锚栓草草固定,连双机械锚栓的规范标准都未满足。
然而二审出现戏剧性一幕,法官亲赴现场站上同批次防护网,网面纹丝未动、既无坍塌也无变形。
公寓公司便认为防护网毫无问题,坚称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看的不是网结不结实,是网在什么位置。
公寓公司接手后动过5楼门窗和外墙,把501阁楼下的窗改成了落地窗,窗拓宽了,外面再加一道防盗网。
改完之后,人推开窗户,不用翻、不用爬,直接就能站进悬在半空的网里。
原来那扇窗没这么宽,探都探不出去。
改造把高坠风险实实在在地抬高了,网还是那张网,作用变了,从“拦人”变成“站台”。
管理漏洞同样致命,事发当晚整栋楼仅一名管理员值守,且处于熟睡状态。
从1:10异响出现到1:24二房东接到来电,14分钟内既无人巡逻也无人过问。
待房门终于打开,人已坠楼。
广州中院二审指出,房屋改造增加了安全风险,夜间实质处于脱管状态,公寓公司存在明显过错。
但邢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发前饮酒,对临空窗户的危险具备认知能力,自身因素占主导。
最终责任划分,邢某某自担60%,青寓公司承担40%,赔偿76万余元,产权方在30%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房东不认,说要申请再审。
死者妻子那边也没把话讲死,说警方写的是“高坠”,不代表就是自杀,早年笔录里那句“想不开轻生”,她不便多答,只希望赔偿尽快落地。
这案子吵的点就在这儿。
二房东认的是“他主动跳”,家属认的是“楼没拦住”,判决算的是第三笔账。
你把窗改宽了、网没验收、半夜没人管,三样叠加,房子多给了他那一截方便。
网上先把“讹人”喊出来,真正被盖住的,是那张被改错的窗、那几颗没打实的螺栓、那个听见撞击声却没破门的深夜。
防盗网没断,它接住了重量,没接住一个人。
下一次,省掉的不该是安全,该被认真对待的,从来都是住在房子里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