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简直太离谱了!”福建,一名女子和丈夫为把生意做大,向银行贷了500万元。可谁能

“简直太离谱了!”福建,一名女子和丈夫为把生意做大,向银行贷了500万元。可谁能想到,才过一个月,她便因职务侵占罪获刑7年,丈夫也被判刑,生意随之垮了。两人刑满释放后一直申诉,历经13年终于拿到无罪判决,但此时已累计欠下1300万元利息。随后她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结果只拿到171.6万元,经营损失和财产损失等并未计入。她对此不认可,现已递交国赔申诉书,要求赔偿经营损失和财产损失。
 
2010年女子和丈夫成立公司,经营农产品购销和中药材种植。后来公司引入其他股东,女子持股40%,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生意刚铺开,股东之间却先起了摩擦。
 
2012年,双方因货款和公司经营发生争执。部分股东取走一批货物,随后公司股权又被变更到丈夫名下。这次变更成了案件的中心:究竟是共同清算后的安排,还是侵占他人股权,双方说法完全不同。
 
2013年5月,女子以公司作担保,又用名下商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按照她的说法,钱准备投向中草药种植和农副产品销售。贷款刚办下来不久,她接到通知前往公安机关,第二天被刑事拘留。
 
当时警方立案的核心事由,正是这笔存在争议的股权变更,报案的股东认为林惠荣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伪造股权转让协议和签字,偷偷将其他股东的股权转到丈夫名下,属于职务侵占行为,这才选择报警处理。
 
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过反复,检察机关曾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可最终还是提起公诉。2016年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林惠荣职务侵占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丈夫林明武作为共犯另案被判2年。
 
夫妻俩一前一后入狱,原本走上正轨的公司瞬间没了主心骨,上百亩中草药种植基地刚平整完土地,还没大面积播种就直接停了工。公司员工见老板出事没了收入,陆陆续续辞职走人,仓库里的农产品没人管护,时间一长纷纷变质报废。
 
那笔500万元贷款刚到账没几天,林惠荣就被警方带走,一分钱都没来得及投进项目里。可贷款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银行不会因为贷款人坐牢就停计息,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天累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起初家里亲戚还帮忙凑钱偿还利息,可时间一长谁都扛不住这笔开销,没多久就断了供。银行见贷款收不回来,很快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林惠荣名下抵押的商场和公司剩余资产陆续被查封拍卖,也填不上利滚利的债务窟窿。
 
整整7年刑期,林惠荣一天都没有获得减刑。监狱里同服刑的人都劝她写悔过书认罪换减刑,没必要死扛到底,可她始终不肯松口,说自己本来就没罪,认了就等于把黑锅彻底扣死在自己身上,再也洗不清。
 
2020年7月林惠荣刑满释放,走出监狱时刚满50岁,头发白了大半,和当年风风火火的女老板判若两人。她没心思休养身体,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整理材料,往返各级法院提交申诉,这条路一走就是整整5年。
 
直到2023年5月,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定罪证据不充分,指令漳州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案子又经过发回重审、指定管辖等程序,兜兜转转走了两年多,2025年12月芗城区法院终于作出无罪判决。
 
法院认定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链条,不能排除股权变更是股东清算合意的合理怀疑,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判林惠荣无罪。2026年8月丈夫林明武也拿到无罪判决,夫妻俩熬了13年,总算等来了能证明清白的判决书。
 
可还没等喘口气,现实难题就接二连三找上门。林惠荣申请国家赔偿时,除了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害赔偿,还一并提出财产损失、经营损失等诉求,可漳州中院只支持了前两项,合计赔偿171.6万元,其余诉求全部驳回。
 
按照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错案赔偿主要针对人身自由损害和直接财产损失,公司经营亏损、贷款利息这类间接损失,确实不在法定赔偿清单里。林惠荣不服申请复议,福建高院最终也维持了原赔偿决定。
 
更棘手的是那笔贷款债务,十几年利滚利下来,到2026年10月光利息就超过1300万元。刑事无罪判决没法抵消民事债务,银行的债权依然受法律保护,加上她早已被列入失信名单,想重新创业都处处受限。
 
2026年10月27日,林惠荣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诉书,坚持要求将经营损失和财产损失纳入赔偿范围。这起案子也让很多人思考,冤案昭雪后,那些无形的人生损失,到底该用什么方式来弥补才算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