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本来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但他却没有告诉女友,还主动和女友拍起了婚纱照,还催着女友赶紧结婚。最后,女友得知真相,男子并没有道歉,反而还想把儿子落户到女子的名下。女子多次和男子发生矛盾,第一次把女子的手腕掰伤了,第二次又把髋关节弄伤了,现在女子要坐轮椅出行。一开始他承认是自己的过错,写下保证书,承诺要照顾女子一辈子,而现在反悔了,否认伤人,开庭本人不来,直接让律师处理。女子想要做伤残鉴定,但法院驳回了她的鉴定申请,摇号选的两家鉴定机构,也把资料退回来了,现在女子非常艰难。
2022年,杨某(化名)在一场饭局认识了郭女士(化名),最开始追郭女士的时候,那叫一个殷勤,天天说着会一生一世对郭女士好。
而郭女士本身家境挺好的,又是北京本地人,户口也在这里,家里就她一个独生女儿,父母把万般疼爱都给了她。
父母看她交的这个男友杨某,起初也不大愿意,毕竟这把年纪看人无数,凭直觉,就感觉这个男友不怎么样。
可是郭女士总觉得,跟他在一起自己挺开心快乐的,父母也就不再阻拦,说服自己是门缝里看人,说不定这个男子,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2023年,他俩就同居在一起了,感情升温很快,都想着往结婚那边走。
可谁知道,事情一下子就来了转机。同居之后没多久,民警突然打电话给杨某,叫他去派出所接孩子。
郭女士这才晓得,男友居然还有个八岁的儿子,从认识、谈恋爱一直瞒着她,半句话都没有提过。
以郭女士的家境条件,还有她自己的个性,她肯定不想介入别人的感情,更不想去当后妈。
后来杨某就跟她解释,说之前是和前女友生的孩子,他俩没有领证结婚,前女友怀了就生下来了,孩子跟着他,他和前女友早就没有来往了,就只是他的一段过往而已。
郭女士一开始心里真的很难释怀,也不敢跟自己父母说这件事,但是架不住杨某一直在旁边哄、讨好她,慢慢的,她也就只能试着接受现实。
2024年6月,杨某为了讨郭女士欢心,还拉着她赶紧去拍婚纱照,两个人拍得红红火火的,旁人看着,都觉得他俩就是一对神仙眷侣。
可郭女士也就只有那片刻的开心,冷静下来一想,对方瞒着自己有孩子,心里总归是放不下,总觉得心里不安。
2024年7月,她就想着拿男友的手机看一看,想知道还有多少事情瞒着她,如果真碰到触碰底线的事,那这段感情就不能再继续了。
杨某一看到郭女士要拿他手机,就拼命拦着,这反倒让郭女士疑心更重。
两个人拉扯的时候,男子力气太大,一下子就把郭女士的手弄脱臼了,直到现在她这只手还是没有力气。
之后杨某马上就道歉,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不停哄她安抚她,郭女士也就心软原谅了。
又过了一阵子,杨某就跟她提了一个挺过分的要求,既然你都知道我有儿子了,能不能把我儿子落户到你这边来,以后读书也方便?
还跟她说,反正我俩是打算过一辈子的,我的儿子以后也是你的儿子。
郭女士一点都不肯松口,她心里清楚后妈不好当,也慢慢看出来这个男人的心思,说什么都不同意。
就因为这件事,他俩又爆发很激烈的争执,争执当中杨某把郭女士按压在床上,伤到了髋关节。这一下伤得很重,之后出门就只能坐轮椅,日子一下子难了。
两个人的关系这下算是彻底崩了。
2024年9月郭女士选择报警。到了2024年10月,杨某也写下了保证书,承认伤是他弄出来的,愿意照顾郭女士一辈子,绝不后悔。
谁能想到打官司之后,杨某直接就变了脸,还放狠话,说伤不是他故意弄的,医药费他不想出,当初说的那些一生一世的话,全都变成空话。
甚至还说,想用平时谈恋爱花在她身上的钱,抵掉这些医疗费,之前那点情分,一点都不留了。
郭女士想着做伤残鉴定,对自己维权会有帮助,可摇号找的两家机构,全都把资料退回来了。
之后开庭她又跟法官申请做伤残鉴定,也被驳回了,真的是举步维艰。
一开始开庭杨某还线上应诉,后面干脆人都不来了,全部交给律师来处理。
郭女士这下也铁了心,一定要给自己讨回公道。她越想越明白,这段感情根本就是一场骗局。
杨某之前还有刑事案件的案底,加上有个八岁的儿子,全都瞒着她谈恋爱,心思真的太深了。
说白了就是看中她家境好,又是北京户口,想靠着她,还想把自己孩子落户过来。
心机这么深,还动手伤人,事后又翻脸不认账,郭女士说什么都要讨一个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说实话,就算情侣之间有争吵,你也不能动手把人伤成这样。
2026年11月2日这次开庭,属于一审阶段第二次开庭,目前举证质证已经结束,就等着法院择期宣判。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