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男子从29岁开始从美洲国家智利徒步行走28年。从举鼎勇士变成暮发老年,从晨阳走到暮阳,终于在57岁时走到自己国家英国,与母亲一家人团聚。底是该赞扬他这28年徒步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呢,还是该惋惜他完全没用到更高效的智慧呢?28年的行走路,是一步一脚印的完成,这种毅力与决心必定与思念父母紧紧捆绑。但他为何不用快捷方式去今晚发达目的,却选择最为原始的方式来完成这个艰巨而又幸福的原始方式。不得知,但无论怎么说,无论他人怎么看,至少他是一个可以进入吉尼斯纪录的标志性人物。更值得每一个缺乏毅力与勇气和坚定信心的人去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