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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任!”女子是癌症患者,花1000块找线上陪诊员去问北京医生,将26张病理

“不负责任!”女子是癌症患者,花1000块找线上陪诊员去问北京医生,将26张病理切片寄给她。谁料,陪诊员给切片弄丢了!女子找对方谈赔偿,对方只愿意退500元、补1000元押金。女子不同意起诉陪诊员索赔30多万。法院认定:切片属于带人身意义的特殊物品,最终这样判了。

“26张病理切片,你一句‘弄丢了’,就想用1500元打发我?”

谢女士拿着手机,手指都在发抖。电话那头,李女士语气并不强硬,却透着一股“事情已经这样了”的无奈:“我也不是故意的,退你500元服务费,再补1000元押金,已经不少了。”

谢女士听完,眼泪一下掉了下来。

她是一名癌症患者。那26张病理切片,是她做手术后从医院取得的,薄薄的玻璃片上,记录着肿瘤细胞的变化。

对普通人来说,它们可能只是几片玻璃,可对谢女士来说,那是她治病、复查、决定下一步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为了找北京的专家会诊,谢女士在网上联系了一名陪诊员李女士。双方约定,谢女士支付1000元服务费,由李女士带着病历和病理资料,去北京找医生咨询。

因为身体虚弱,谢女士没法亲自跑北京。她把整理好的病历、检查报告和26张病理切片,小心翼翼地装进硬纸盒,又在外面缠了两层泡沫。

临出门前,她还特意叮嘱:“这些切片千万不能丢,别的材料丢了还能补,这个补不了。”

李女士当时连声答应:“你放心,我一定保管好。”

谢女士原本以为,事情交给专业陪诊员就稳妥了。谁知几天后,李女士突然发来消息,说病理切片找不到了。

谢女士盯着那句话看了半天,以为自己看错了。她马上打电话过去:“什么叫找不到?你是不是放在别的袋子里了?你再仔细找找!”

李女士说,自己从医院出来后,带着资料换过一次包,可能是在途中遗失,也可能落在了出租车上。她联系过司机,也回头找过,但始终没有结果。

谢女士彻底慌了。她一边翻找自己的电子病历,一边联系医院,询问能否重新制作。

医院工作人员告诉她,原来的病理切片已经无法简单补做,若要重新取材,可能需要再次进行穿刺甚至手术。

听到这里,谢女士整个人都僵住了。她患病后本来就害怕复发,每次复查前都睡不好。现在最关键的病理资料没了,医生没有原始切片,很多判断都要重新来过。

她找到李女士协商赔偿:“你把我的切片弄丢了,至少要承担重新检查、会诊和后续治疗受到影响的费用。”

李女士却认为,自己已经退还了500元服务费,还愿意把1000元押金赔给她,合计1500元,已经算有诚意了。

“我不是故意的,也没想到切片这么贵。”李女士说。

谢女士气得声音发哑:“它不是贵不贵的问题!那是我的身体,是我治病的依据。你丢的是我的救命资料!”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谢女士最终将李女士告上法庭,索赔30多万元。她认为,病理切片具有特殊价值,丢失后可能导致重复检查、延误治疗,还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庭审中,李女士辩称,双方只是普通服务关系,自己最多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谢女士提出的30多万元缺乏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26张病理切片虽然本身价值有限,但它们与谢女士的疾病诊断、治疗和复查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和特殊精神价值,不能简单按照普通物品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同时,谢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严重治疗后果,3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缺乏充分依据。

一审法院结合案件情况,判令李女士赔偿谢女士2000多元经济损失,并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