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特尔特仗义执言?中方要求ICC认真反思:退群后仍管辖引发较大争议
联大11月2日表决国际刑事法院年度报告,93票赞成,13票反对,36票弃权。中国投了弃权,美国、俄罗斯、以色列投了反对。这个票型本身就挺说明问题:一个号称代表国际司法正义的机构,年度报告拿出去投票,安理会几个常任理事国没有一个投赞成票。你想想,这机构混到这个份上,问题恐怕不只是“某些国家不配合”那么简单。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的发言,话说得不算重,但每一句都点在关键位置上。他说国际刑事法院履职“必须充分尊重各国国家主权,防止不当扩大管辖权”,中方“不认同国际刑事法院在安理会移交情势之外管辖非缔约国国民”。更具体的一条是:法院在有关国家退出《罗马规约》之后继续行使管辖权,仅以犯罪行为的“部分要素”发生在缔约国领土就主张管辖,这些做法引发较大国际争议,法院应予认真反思。
这段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人家都已经退群了,你还追着管,这算哪门子道理?
菲律宾就是活生生的例子。2019年菲律宾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这是白纸黑字的事实。但ICC照样裁定对杜特尔特的反毒行动有管辖权,2025年3月杜特尔特从境外回来一下飞机就被拘留,随后被送往海牙。菲律宾参议员伊梅·马科斯说得很直白:这一裁定“无视菲律宾已退出《罗马规约》的事实”,违背了菲律宾本国司法机构应享有优先处置权的基本原则,引发了对国家主权不可侵犯原则的“严重担忧”。一个主权国家退出了,它的前领导人还被押到海牙去审,这不是管辖权争议是什么?中方在联大点出这个问题,不是替哪一个人说话,是替一条底线说话:国际司法机构的权力来自主权国家的授权,授权撤了,权力的边界就得重新画清楚。
但ICC的问题不止是“手伸得太长”,更麻烦的是手伸出去的方向明显偏。埃塞俄比亚学者哈戈斯有一个统计:ICC的33起案件中,超过90%针对的是全球南方国家。他的原话是,“从未有任何一位西方强国的领导人被送上国际刑事法院,从来没有”。非洲联盟这些年为什么反复跟ICC闹别扭?马里、布基纳法索、尼日尔2025年直接宣布退出,给ICC贴的标签是“新殖民主义压迫工具”。话说得难听,但人家不是无缘无故骂的。
最能说明“双标”成色的,其实是美国的态度。美国自己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按道理没资格对ICC指手画脚。但特朗普2025年2月签署行政令制裁ICC,理由是该机构对美国和以色列“采取非法且无根据的行动”。到了12月,白宫更进一步,直接要求ICC修改章程,确保不调查特朗普及其高级官员,同时停止调查以色列领导人在加沙的行动,终止对美军在阿富汗行动的调查,不照做就加码制裁。一个非缔约国,用制裁逼着一个国际司法机构修改章程、点名停止调查某些国家的行为——这件事本身就把ICC的处境暴露得很彻底:它面对强权时缺乏说“不”的能力,面对弱国时管辖权却突然变得“坚定”起来。
所以回过头看中方那句“认真反思”,重点根本不在“反不反思”这几个字上。真正的问题是,一个国际司法机构如果管辖权可以越过主权国家的退出决定,执法方向又高度集中在某一类国家身上,那它输出的到底是司法正义,还是披着司法外衣的政治选择?孙磊在发言里还提了一句容易被忽略的话:一些案件“给地区稳定和国家间关系带来复杂影响,引发关于法院自身政治化和双重标准的质疑”。这话说得克制,但指向很清楚——ICC的公信力流失,不是别人抹黑出来的,是它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中国投弃权票,不是反对国际刑事司法本身。孙磊开头就讲了,中方一贯重视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惩治严重国际罪行方面的作用。弃权的意思更接近于:这个机构目前的状态,还配不上那张赞成票。要让人投赞成,ICC得先把两个问题回答清楚——退出《罗马规约》的国家,它的前官员到底归谁管;以及,为什么三十多起案件里,被告席上坐着的几乎全是同一类面孔。这两个问题不回答,“国际司法”四个字就始终隔着一层东西,看得见,摸不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