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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一女子穿着超短裙,两腿裸露,没成想让一个陌生男子盯上了!男子眼睛直溜溜

广东珠海,一女子穿着超短裙,两腿裸露,没成想让一个陌生男子盯上了!男子眼睛直溜溜地瞅着女子的大白腿,还举着手机放胸前,偷偷地拍摄大腿,这一幕让细心的路人瞧个正着,立马喊叫提醒女子,但女子戴着耳机听不见,无奈路人又上前拍打女孩肩膀,男子立马闪人!公共场所,偷拍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能因为没有传播就当作没事,发现就该处理!

广东珠海,11月1号,街上,一个女孩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男的。手机没举起来,就搁在胸口下面那个位置,贴着走。路边有人看见了,心里咯噔了一下。

那个手机的角度不对。不是拍风景,不是看导航,朝着的方向就是女孩的腿。走路的人举手机,要么抬起来,要么随手晃着。这个人的手稳得很,手机像粘在胸前一样,步子跟着前面的人走。

看见这一幕的路人后来对着镜头讲,他当时脚底下其实顿了顿。街上那么多人,万一自己看岔了呢,万一人家就是在看手机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脚步都快过去了。可那个手机的位置和那个跟走的节奏,怎么想怎么不对劲,他又折回来了。

喊了一嗓子。女孩没回头。耳机塞着,两只耳朵都堵上了,街上再吵她也听不见身后的声音。路人又喊了一声,还是没反应。前面那个男的还在跟着,手机还在那个位置。

他没再犹豫了,小跑上去,追了20多米,伸手拍了拍女孩的肩膀。女孩一回头,男的几乎在同一秒就动了,看见有人凑到女孩身边,步子一拐,钻进人群里,很快看不见了。

这个反应本身就是答案。没做亏心事的人,看见路人跟被拍的人搭话,不会是这个走法。不打招呼,不对视,不解释,直接离开现场。

手机里到底存了什么,没有公开的说法,多家媒体报道时用的词都是“疑似”。但那个男的跑开的动作,比手机屏幕上的内容更能说明问题。

女孩知道了刚才身后发生的事。她没有追,也没有报警。人已经走了,街上那么多人,她大概也不想再把事情扯大。

目击者也没有勉强,人叫醒了,话带到了,他的部分做完了。他后来对着镜头说了一句话,很实在:不提醒,心里过不去。

这句话听着轻,分量不轻。街上看见不对的事,大部分人心里都会“过不去”那么一下。但“过不去”之后,脚是往前走还是往后转,是两回事。

他转回来了,喊了,追了,拍了肩膀。没动手,没拉扯,没把人按在地上,就是把一个戴着耳机、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从自己的世界里叫了出来。

偷拍这件事,很多人脑子里有个模糊的账:没发出去,没传到网上,就拍了一下,不算什么大事。这笔账算错了。拍的那个动作本身就已经越线了,传不传播是后面的事。

法律对偷拍他人隐私有明确的条文,是否构成、怎么处理,由警方认定,普通人不需要替谁下结论。但有一条是清楚的:当事人不追究,不等于事情没发生过。

女孩穿什么,耳机戴没戴,都不是谁把手机贴过去的理由。问题从头到尾只出在跟在她后面的那个人身上。

遇上这种事,普通人其实不用想得太复杂。不用冲上去夺手机,不用当街吵起来。喊一声,喊不听就走近一点,把人叫醒。

让被拍的人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让举手机的人知道有人看见了,这两件事同时发生的时候,局面就已经变了。

那个路人追出去的20多米,比讲一百句道理都管用。他做的动作很简单:喊,追,拍肩膀。但那个男的跑了,女孩醒了,一件事被拦在了半路上。

街上不怕多几个这样的人。怕的是所有人都觉得“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