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在上海工作,工作好,收入高。几年前为父母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套2居室的房子,为让父母住的安心踏实,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的名字。
上周末,我们姐妹几家人去看大哥大嫂,在一起吃饭闲聊,聊到了房子,大嫂顺嘴说,现在住的这房子是侄女出钱买的,我们老两口百年之后,这房子还留给侄女。
她儿子在旁边听到了,插嘴说,这房子也有我一半。这房子虽是姐出钱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爸妈的名字,就是属于爸妈的,按法律,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房子有我一半。
大嫂听她儿子这样说,愣住了。
我们几个忙岔开话。
大家说,这房子最后到底该给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