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16日,石家庄车站派出所。军人满头大汗冲进来,民警刚起身,他喊:“手枪丢了,还有20发子弹!”
值班民警闻声起身,心里清楚这事非同小可。丢的不是普通行李,是一支装着子弹的军用手枪。
前来报案的军人叫张友亮,是第二炮兵某部的机械助理员。当天他坐62次列车,从湖南怀化上车,计划在石家庄下车。
他随身带了一个黑色人造革提包。包里除了手枪和20发子弹,还有400元现金,以及100斤全国粮票。
放在当年,400元不是一笔小钱,100斤粮票也能解决不少口粮问题。但在张友亮心里,最重要的还是这支枪。
民警开口询问:“包是怎么弄丢的?”
张友亮语气急促:“我下车的时候忘了拿,放在座位边上,被人提走了。”
民警继续追问:“包里还有别的东西吗?”
“还有400块钱,100斤粮票。”
列车行驶途中,张友亮扛不住疲惫睡着了。等车到石家庄,他迷迷糊糊醒过来,随手抓了身上小件物品就下车。座位旁的提包,被他彻底抛在了脑后。
走出站台没多远,他猛然想起包还在车上,立刻掉头往车厢跑。赶到原先的位置一看,座位旁边空空的,提包已经不见。
他转头问还没下车的邻座乘客。这名乘客叫许艾国,从湘潭上车,准备去内蒙古探亲。
张友亮连忙问:“你有没有看到我落在座位上的包?”
许艾国回答:“你下车之前,有个男人主动说帮你拿包。”
张友亮追问:“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四十来岁,个子偏高,圆脸,头发花白,身上穿工装,手里拎着一个白色帆布工具包。”许艾国顿了一下,接着说,“他说自己也要下车,顺路把包交到你手上。”
张友亮又问:“那他人去哪了?”
“拿走包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许艾国摇了摇头。
听完这番话,张友亮意识到情况不妙。他没有继续在车厢里盲目寻找,直接赶到派出所报案。钱和粮票丢了尚且是经济损失,一旦手枪落到不明身份的人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马上向上级汇报情况。铁路公安、昆明铁路公安处,加上部队保卫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那个年代侦查条件有限,没有监控,也没有线上信息核查渠道。想在一趟列车的众多乘客里,找出一个没有登记身份的陌生人,难度很大。
许艾国提供的线索,成了突破口。她说路上和那人闲聊,对方提到自己在常德工作很多年,两个月前才调回北京。
简简单单几句话,帮办案人员锁定了调查方向。
警方没有把排查范围局限在石家庄,顺着这条工作经历线索向外延伸。他们翻阅介绍信、住宿登记、出差报销单据,先后排查常德、北京、石家庄多地相关人员。
一个多月时间,前后一共核查48名对象,全部排除嫌疑。
专案组再次找到许艾国核对细节。她回忆,当时她和张友亮用湖南话交谈,张友亮听不太懂,旁边这名男子主动搭话:“我在湖南干了12年,你们说的话我听得明白。”他再次提到,刚办完调动手续回北京。车上另一名铁道兵杨秉茂,也证实听到过这段对话。
线索没有断掉,调查组稳住方向继续深挖。
没多久,刘海洲这个名字进入侦查视线。他供职于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个人经历和许艾国描述的内容基本吻合。
办案人员没有急于下定论,先调取他的出差材料。报销单据记录,10月13日他去邯郸办事,14日返回北京。单单看这份记录,案发当天他不该出现在62次列车上。
如果只依靠这张单据,嫌疑人很可能就此漏掉。
办案人员赶到邯郸铁路公寓,调取原始住宿台账。一条关键记录浮出水面:10月16日凌晨5点左右,刘海洲起床,动身赶往车站。
而62次列车,刚好在当天早上5点30分停靠邯郸。
时间、行程、体貌特征,一点点对上,刘海洲被列为重点嫌疑人。
找到嫌疑人,不等于找回枪支。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没有直接上门抓捕。等到12月底,专案组定下方案,借着出差的事由安排刘海洲前往北京,安排张友亮和许艾国守在北京站,当场辨认。
12月28日中午,刘海洲出现在北京站候车大厅。
他一眼看见等候的两个人,脚步猛地停住,转身就想离开。
埋伏在周边的民警迅速上前,当场把他控制住。
之后办案人员去往刘海洲在保定的住处搜查,那只消失两个多月的黑色提包,顺利找到。
打开提包清点,手枪完好,20发子弹一颗不少,400元现金、100斤全国粮票全都在里面。
刘海洲交代,一开始他只是看中包里的财物,把包拿走。打开之后才发现里面藏着手枪。他清楚这件事性质严重,却没有主动上交,私自把枪支藏起来,打算之后再想办法处理。
这起历时两个多月的丢枪案,到此侦破。
枪支平安找回,张友亮悬了许久的心终于放下。可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
军人有保管配发武器的硬性责任。因为自身疏忽造成枪支丢失,张友亮最终受到部队的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