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女子见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又飒又帅,看的女子心里直痒痒,也不跟车主打招呼,腿一抬就跨到了摩托车上。可女子没想到,这辆摩托车并不好控制。刚坐上去,车身就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往一边倾斜,摩托车最终倒在地上。
车主毕先生当时正在附近朋友的店里聊天,发现车辆倒地后赶紧出来查看。毕先生平时喜欢骑摩托车,对自己的车辆比较爱惜。如今车被陌生人弄倒,心里自然不好受。
毕先生随后拍下受损情况,联系维修点了解费用。按照参考报道,维修点给出的报价为7449元。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妥,毕先生选择报警,并表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一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因为陌生人擅自坐上去,竟然闹出了几千元的赔偿争议。类似的事情,贵州修文县也发生过。2024年6月12日,刘某骑着本田牌摩托车来到当地一家医院,把车停在机动车停车位后,便进医院输液。
没过多久,高某开着汽车来到停车场,看中了刘某停放摩托车的位置。为了把汽车停进去,高某没有联系刘某,也没有请停车场工作人员帮忙,而是直接动手挪车。结果摩托车的智能锁被弄坏,车辆无法正常启动。
刘某发现后,只能把损坏的智能锁送去更换,实际花费1780元。刘某要求高某赔偿,高某没有同意,双方一直谈不拢。刘某随后起诉到修文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高某未经允许挪动摩托车,造成智能锁损坏,应当对相应损失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在2024年12月3日得到公开报道。高某只是想找个停车位置,却因为擅自动别人的车,承担了一笔本可避免的费用。还有一件事情,2023年发生在北京海淀区。小李把摩托车停在居住小区楼下,后来发现车辆被人推倒,车身出现损坏。
小李报警后,警方经过调查,确认推车的是一名60多岁的张大爷。张大爷觉得摩托车停放的位置影响通行,当时又急着外出,于是直接把车推倒。
警方依法对张大爷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但赔偿问题并没有随之解决。张大爷认为,小李停车不规范,维修车辆时也没有通知自己,因此不愿承担全部费用。小李只好起诉。
海淀法院审理时,查看了维修单据和发票。张大爷虽然质疑维修费用,却没有提交足以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2023年9月2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判决结果。法院判令张大爷赔偿维修费18000元、定损费2000元,合计20000元。不过,并非只要摩托车被别人弄倒,车主就一定能拿到全部维修费。
2023年6月29日,上海浦东新区一名方姓女子开车准备离开停车位,发现另一名方姓车主的摩托车影响通行。方女士下车挪动摩托车,结果操作不当,车辆倒地受损。车主随后维修车辆,支付861元。双方协商不成,案件进入法院。
2024年1月11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方女士挪车造成损坏,存在过错,但车主没有规范停车,同样与事故发生有关。最终,方女士承担70%的责任,赔偿602.70元,剩余30%由车主自行承担。
回到儋州毕先生这件事,女子未经允许坐上摩托车,造成车辆倒地,如果能够证明车辆损坏确实由这一行为引起,女子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7449元目前只是维修报价,实际需要赔偿多少,还要看损坏部位、维修必要性及相关凭证。
毕先生选择报警、保存现场照片并准备起诉,也是希望把事情弄清楚。
喜欢摩托车可以理解,未经允许直接坐上别人的车,却不能因为一句不是故意的,就认为损失与自己无关。至于这7449元最终由谁承担、承担多少,还得看后续证据和处理结果。
来源:荔枝新闻于2026年11月2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