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天都塌了!”广东广州,8岁女孩在操场上课间活动,被同桌百米冲刺撞到,后脑着地,当场就昏迷了。5分钟后老师才发现,把女孩送到医务室,并给女孩的父亲打电话。女孩的父亲要求送医院,由于去试岗已经过去一个小时,送到医院后,就被判定为脑死亡。对方家长选择回避,拿出1.7万医疗费之后,便没了音讯。校长表示:会安排专人进行对接,依法依规协商处置。
在某学校里,8岁女孩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课间活动。操场上,孩子们有跑步的,有跳绳的,每个人都玩得不亦乐乎。
再次结结,女孩的同桌小卢正在和同学比拼百米赛跑,开跑之后,小卢卯足了全劲,撒丫子往前跑,她一门心思的想要拿一个好成绩,把同学甩到后面,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在她前面正准备经过的女孩。
当小卢发现之后,已经完全控制不了了,身子重重地撞到了女孩身上。
女孩摔倒的时候,刚好后脑着地,人当场就昏迷过去了,口鼻里面还有鲜血。
虽然有的同学发现女孩被撞倒了,不过他们毕竟年龄还小,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只有5分钟之后,才有老师发现女孩躺在地上,赶紧抱着女孩去了医务室,并给女孩的父亲打电话。
女孩父亲接到电话之后慌慌忙忙的赶到学校,发现女儿已经昏迷,无论怎么呼喊,都没有反应,要求学校抓紧时间拨打120。
从被撞倒到送到医院,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送到医院之后,医生简单查看伤情后,便把女孩送到ICU救治。经过13天的治疗,医药费花了10多万,可女孩还是被宣告脑死亡。
在此期间,小卢的家长仅露过一次面,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掏了1.7万医疗费,便没有了动静。女孩的父亲给对方打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女孩的父亲越想越生气,在发现女儿摔倒之后,整整一个小时,学校没有采取任何的救治措施,直到他要求打120,学校才打了120急救电话。
随后有记者联系到学校的校长,质问为什么不当场打120。校长的说法是,女孩被撞倒之后,刚开始意识还比较清醒。老师也没有据了解情况会那么严重。
可女孩的父亲听完之后,火气更大了,他说自己到学校的时候,女儿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警方也正在调查原因。校长回应称,会依法依规协商处置。
一个8岁的孩子在操场上被同桌用排笔冲刺的速度撞倒,而且还是后脑磕在地上。
学校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拨打120急救电话,反而是把人抬到医务室,等着家长前来处理。在此期间,没有采取任何的急救措施。
对于脑出血的病人,等一个小时是什么样的概念?哪怕不是医学专业的人,也能够想到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孩年仅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课间活动时被撞倒受伤,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
学生本来就活泼好动,如果在课间活动中,老师不去管好秩序的话,很容易发生意外,学校方面的责任推脱不掉。
这个女孩的同桌小卢,在法律上,他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作为他的监护人,赔偿责任是跑不掉的。
可小卢的家长竟然只留下1.7万,说了一句道歉,然后就失联了,丝毫没有顾及女孩家长的心情。
悲剧已经发生,不过事情却远远没有结束,一个完整的家庭因为一次失误变得支离破碎,该承担责任的人,一个也跑不掉。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