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人婚后常年年守空房,丈夫对她不感兴趣,宁愿在外边找女人,也不和她同房。女人受到打击,男人不管女人的情绪,着急和别的女人双宿双飞,一纸诉状要求离婚。两人离婚最难的不是财产分割,而是谁都不想要3岁的孩子。
王先生把诉状递到大兴区人民法院榆垡人民法庭的时候,态度很硬。庭里接手这个案子的是负责人彭珍珍。彭珍珍翻完卷宗就明白,这案子跟一般离婚官司反着来。
平常夫妻抢孩子,这对夫妻推孩子。王先生的理由是自己常年在外头跑,跟孩子没怎么处过,感情上疏远。秦女士的说法是王先生经济条件摆在那儿,在本市教育资源好的片区有房子,孩子跟着父亲更合适,加上秦女士自己身心状况不行,抑郁过,也自残过,实在没力气带孩子。
王先生婚后长期不回家,还在外面找女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好几次。秦女士知道这些事之后整个人垮了,情绪一直不稳。两个人坐到一块就吵,面对面商量根本走不通。彭珍珍清楚,判离婚容易,签个字就完了。
可孩子呢。判完了谁接。两个人都不要,判决书不能把孩子塞进任何一方手里。法院没有急着下判,而是去对接了榆垡镇综治中心和镇妇联,把社区的力量拉进来一起做工作。
法官跟王先生和秦女士讲民法典的规定,讲得很直白,父母养孩子的义务不因为离婚就没了,两个人都不愿意养,这婚法院不会判离。
妇联和综治中心的人手上有一样东西是法官没有的,他们认识这家人。工作人员了解到一个情况,孩子从出生起就是奶奶在帮着带,奶奶跟孩子最亲。王先生的母亲,这个老太太夹在中间,一边是儿子的婚事要散,一边是孙子没人接手。
工作人员去找奶奶谈,没讲什么大道理,就说孩子不能没个着落。请奶奶以长辈的身份去劝王先生和秦女士,把当爹当妈的责任捡起来。
奶奶跟王先生说了什么,外头人不知道细节。能查到的是王先生后来松了口,主动提出孩子由他直接养,秦女士按月出抚养费,平时可以来看孩子。
双方当场签了调解协议。彭珍珍在案子里做的这件事,榆垡镇综治中心和妇联的参与,以及那份《民法典》里关于父母抚养义务不因离婚消除的条文,都写在大兴区人民法院2026年10月发布的案件通报里。
孩子最后跟了父亲,可秦女士每个月要掏的钱和该看的娃,一样没少。王先生当初递诉状时说的那句“孩子我绝对不能要”,到最后也没能兑现成他想要的结果。
来源:时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