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男子约了失足女去开房,说好了700块。但到房间后,女子觉得他太不好伺候,要加300元。男子拗不过只能同意,于是两人发生了关系。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的民警推开民宿房门的时候,陈某身上那股酒味还没散干净。陈某坐在床沿,手机攥在手里,见了警察第一句话说的是自己被人骗了钱,一个女的拿了他的转账就跑,要民警帮忙追回来。民警问了几句,陈某越说越含糊,眼神躲着走。
民警把陈某手机拿过来翻,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一条一条摆着,事情跟陈某嘴里说的两码事。陈某先转了七百,约在民宿见面,董某到了之后嫌陈某块头大,临时要加三百,陈某应了,事后又转了一笔。
钱付完了,董某找了个借口出了门,再没回来。陈某坐在房间里越想越堵,七百变一千,人还走了,酒劲顶着脑子,拨了110。董某跟民警说的是另一套。董某承认收了钱,也承认发生了关系,但董某觉得加价有加价的道理,陈某那个体格,七百块不划算。
陈某一开始不松口,董某说那算了退钱,陈某又软下来,说事后补。两个人各说各的理,民警听明白了,这笔交易从头到尾就是违法交易,哪有什么公道可主持。
民警
后来对着镜头说了一句,陈某自己承认涉及招嫖,但人喝了酒,状态迷糊,民警不能光凭陈某嘴里的话定事,得看手机里的东西。聊天记录的时间、转账的金额、双方对过程的描述对上了,卖淫嫖娼的事实才落定。
陈某说自己后悔了,喝了酒,被冲昏了头。这话放在当时的语境里挺实在,陈某报警的时候想的是追回那一千块,没想过自己也要进去。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最后对陈某和董某各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这个十日的数字落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条款的法定幅度里,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民警取了下限。董某加价三百的操作把陈某的火拱起来了,陈某自己拨的那通电话把两个人一起送进了办案区。董某拿了一千块,退不回去,陈某想讨的那七百块说法,最后换回来一副手铐和十天时间。
昆明广播电视台8099999《街头巷尾》在2026年10月31日播了这个案子,来源标注的是昆明西山公安。陈某在电话里跟接警员描述的场景是“下楼拿个东西五六分钟就回来结果拉黑了”,民警到了现场看到的却是聊天记录里明明白白的谈价过程和转账凭证。
陈某那通报警电话在接警平台上有录音,陈某某某说董某骗钱的话和后来在民宿里承认招嫖的话,前后搁不到一个小时。民警和同事把这一个小时里陈某自己交出来的证据理清楚,案子就结了。
陈某想讨的“公道”没讨到,讨回来的是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董某那三百块的临时加价,到最后成了两个人十天拘留的引子,一千块里没有一分钱是干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