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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缺德!”成都,谭先生租坦克300自驾川西9天,租金3400元、押金7000元

“真缺德!”成都,谭先生租坦克300自驾川西9天,租金3400元、押金7000元。还车后租车公司仅凭几张民用GPS截图,认定他多次超速,直接扣下5000元违约金,仅退还2000元。交警表示,民用GPS截图不能当作超速的执法凭证。但租车公司不认可这个标准,只按合同里“一经查实”的条款执行。
 
9月初,北京的谭先生琢磨着去川西自驾。
 
他在小红书上刷到一家租车公司的广告,叫四川腾游宝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谭先生私信联系了销售,一来二去把事儿敲定:在成都天府机场交车。
 
合同上写得清楚,租金一天380元,租9天,共3400元,押金7000元。当时谭先生看着押金数目,心里还嘀咕:押金比租金高一倍还多,是不是有点偏高了?
 
他当场问了一嘴,送车的工作人员摆摆手说,这都是制式合同条款,不用担心,等租期结束,15天内查完交警违章记录,押金就正常退还。
 
谭先生一听,觉得也是,人家车都给你了,押金高点正常。他签了字交了钱,开着那辆坦克300就奔川西去了。
 
这一路,他玩得挺痛快。雪山在远处立着,路在脚下伸着,硬派越野跑起来稳稳当当。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一趟玩得有多开心,后面那点糟心事就有多堵心。
 
9月13号,他在约定时间把车还了回去。车况、油量、里程都对上了,谭先生心想,剩下就等押金退回来就行。
 
可他左等右等,押金没影。等他再去问,租车公司告诉他一句话,差点把他听懵了。
 
租车公司说,车载GPS记录显示,他在路上多次超速,按合同条款得扣5000元违约金,7000元押金里只退他2000元。
 
谭先生当时就愣了:我超速?交警那边查了,没有违章记录啊!
 
他专门确认过,交警那边明确说没有违章记录,就反问租车公司:你们认定我超速,靠的就是那几张GPS时点截图吧?对方说,是。
 
谭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就问对方要完整的GPS原始数据。租车公司却来一句:GPS记录属于我们隐私,只能发几张截图给你。
 
就凭几张截图,就要扣掉5000块?谭先生不服,他找到交警部门要个说法。
 
交警的态度很明确:租车公司自己装的民用GPS记录,不能作为交管部门认定超速、开违章罚单的法定依据。四川公安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也说了,民用GPS记录的超速,不能作为交警执法的依据,这属于民事纠纷。
 
好,交警这边站得住脚了,那租车公司认不认这个理儿呢?
 
不认。
 
租车公司负责人有自己的一套说法,说合同里写明了超速对应的违约责任。这5000块,是拿来覆盖安全管理员人工核查工时、GPS设备成本,还有车辆轮胎、变速箱、刹车片的隐性损耗,也是警示游客别在川西线危险驾驶。
 
在对方看来,有没有交警罚单,不代表就没超速。有些山区路段压根没装摄像头,那也不能超速。
 
谭先生想看完整的GPS证据,负责人更是硬气:材料我只提供给法院,不会交给消费者或者媒体。法院要是判我不合理,我就听法院的。
 
就这一句话,把谭先生晾在那儿了。
 
他不甘心,先后通过问政四川、12315这些渠道,向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这一查不要紧,他发现还有不少外地游客也遇到了类似的押金纠纷。
 
大家一合计,拉了个维权微信群,里头有十多名游客,遭遇都差不多。
 
记者也去问了成都双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介绍,这家公司今年4月才注册营业执照,但做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没在规定60天内到交通部门备案,属于违规经营。
 
10月13号,当地已经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后来企业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了租赁相关的经营范围,还承诺10月20号之后停止全部租车业务。
 
不过执法人员也说了句实在话:这次处罚,针对的是企业未备案的违规经营问题。租车押金这种民事合同纠纷,不归交通部门管。
 
那这5000块违约金,到底合不合理?
 
有律师结合《民法典》第496条给出解读:合同里超速扣5000元违约金,属于格式条款,得遵循公平原则,这笔违约金明显过高。租车公司得举证,证明签合同时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证明不了,这条款就不能直接用。
 
而且,是不是超速违章,认定权根本不在租车公司。就算GPS显示车速,没有交警部门的违章认定,拿这个扣高额违约金,不合理。
 
谭先生现在要的,就是把7000块押金全额退回来。他说,还在等各部门的回应。
 
说到底,这事给咱普通人提了个醒:自驾出去玩本是件开心事,网上租车一定要擦亮眼睛,把合同一条条看仔细了再签字。别等踩了坑,才想起来问“这合同到底写了啥”。
 
押金七千,扣掉五千,就凭几张GPS截图。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