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北武汉,一男子想发大财,把自己装扮成漂亮女子,发帖声称失恋已久,真心找男友,实

湖北武汉,一男子想发大财,把自己装扮成漂亮女子,发帖声称失恋已久,真心找男友,实施暧昧话术,勾引了无数单身男网友,并引导线下见面,以示诚意。离谱的是,每一个前来赴约的男友,都被安排在指定烧烤店,还以各种理由讨要话费,否则别想见人,对方为了见女网友就充了话费,吃饭时团伙齐上阵,菜价远高于正常价格,让吃饭成员分成,累计获利16万元,坑害47名男子!

蓝睛,11月1日报道了这则消息

该事件中,涉及四个作案男子,分工不同,各司其职,配合得十分默契!

郑某是策划者,蒋某是线上聊手,周某是烧烤店老板,冯某是线下接待人员。

四个人提前商量好,如何去聊单身男网友,如何让上钩,如何让线下见面出钱。

起初,蒋某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声音也用软件弄成女声,甜美温柔。

在社交软件上,蒋某对外声称自己是单身,被人抛弃已久,重新振作找男友。

为了获得信任,他还发贴说,自己是奔着结婚来的,诚真恋爱找对象。

更重要的是,蒋某物色了一个仙气飘飘的美女照片,还说是自己的生活照,天天挂网上。

这下好了,私聊的男网友蜂拥而上,都说自己找女友,愿意付出真心,共度一生。

看到这阵势,蒋某乐得合不拢嘴,把私聊的人归类一起,专挑有钱的男网友深度交往。

在交往过程中,他采用暧昧交友、邀约夜宵、到家小聚的话术,迷得社交软件个个男网友魂不守舍。

勾搭好男性网友后,双方都说要线下见面,才能确定关系,第一步成功了。

见面之前,蒋某还指定了一个烧烤店,每一个男网友必须来这里,去别处不行。

离谱的是,当男网友下车,还没进入烧烤店,蒋某就以各种理由向男网友索要话费。

要是对方不同意,就别想见人,男网友心想来都来了,算了,就充了话费。

这还不算啥,到了店内,冯某热情接待,然后郑某,周某、蒋某齐上阵。

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哄骗男网友说,先吃完饭,女网友就出来见你。

于是,烧烤店老板周某安排店员上菜,菜价远远高于平时的价格。

吃完饭,团伙要求大家分摊费用,结果男网友也支付了很多饭钱。

直到天黑,男网友们没有一人见到过女友,现场都是男人,就无奈离场。

回到本地后,才纷纷报警,民警接到多起类似案件,集中力量调查。

结果发现,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聊手线上引流,骗话费,骗菜钱。

2025年8月到2026年3月,查实47名男性受害者,涉案16万余元。

最后,民警将4人全部抓获,法庭认定共同诈骗,分别判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嫌疑人从一开始就虚构女性身份。

没有真实交友见面的想法,以谈恋爱约会为诱饵。

搭配阴阳菜单高价宰客,属于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不是普通的宰客、消费纠纷,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策划者、聊手、店主、店员分工配合,都知道这个骗局,互相配合分赃,全部属于共犯。

按照各自在团伙里的作用量刑。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

利用网络社交软件虚构身份引流,线下配套实体店实施诈骗,属于典型的网络引流式诈骗,依法从严打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被骗的受害人,有权起诉要求撤销消费订单,追回被骗钱款。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蓝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