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辆劳斯莱斯,市场价格620万,车主不要了,想要拍卖,第一次就以620万拍卖,可没人感兴趣。第二次又以496万拍卖,但还是没人感兴趣。又进入到第三轮拍卖,它直接降到396.8万。这次有很多人感兴趣,居然有480人设置了提醒,同时,浏览次数也达到了9600次,在11月8日的第三次拍卖,不知道能否成功。
当初车主挑这台车的时候,可是花了心思的。黑色的车身,配上那个亮眼的车标,开在路上,看着特别体面。
平日里也爱惜,保养得好好的。现在要拿出来拍卖,哪里是心甘情愿的,只是有难处,不便多说,只好忍痛拿出来。
最开始上架,就照着行情620万挂着,想着车子品相不差,说不定能碰到合得来的买家。
可那些蹲在拍卖上面看车的人,心里自有打算。行情价的车子外面随时能找到,没必要守在这里等。
价格没有甜头,大家也就只是看一看,没人愿意下手,第一场就这么冷下来了。
车子一直拍不掉,钱压在里面,放久了车子也容易放坏。车主思来想去,只好降价,第二次调到496万,一下子少了一百多万,已经让出去很多了。
原以为这个价格,总会有人动心,结果还是安安静静的,没人出价。连着两次落空,心里挺不是滋味,可急着脱手,只能再让步。
到第三回,直接降到396.8万,比起市场价,少了两百多万。
价格一降下来,那些悄悄留意了很久的人,就都上心了。他们早就盯着这台车,只是之前的价格不合心意,就耐着性子等。
四百八十多个人设了开拍提醒,浏览的人也有近万,跟前两次冷清的样子,差别好大。
一边是车主一回一回降价的为难,一边是等着价格落到预期的看客。
就看11月8号开拍那天怎么样,也希望这台车,最后能交到一个会好好待它的人手里。
其实拍卖这件事,也有它固定的规矩。
《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三十六条: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放到这件事上来看,拍卖讲究你情我愿,前面两次没有人愿意报价,车子自然就流拍,车主也可以调整价格,再次拿出来拍。
等到第三场开拍,如果有人出价了,就不能随口反悔;要是后面有人开出更高的价钱,前面那个报价,也就不作数了。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呢?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