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堂哥在县医院做胆囊切除,手术灯灭了人没醒,家属签字认栽拉回家,前天烧了纸。堂哥五十七,平时身体硬朗。
可这件事不能只落在“认栽”两个字上。院方承认有责任,也提出走鉴定程序。术前告知风险、家属签了字,并不等于出了问题就不用厘清责任;具体怎么认定,不能只凭一句“命不好”。
堂嫂接受赔偿,接着经营农资店,是她面对失去的选择,不该因此被理解为这件事无须追问。
院方后来提出添设备、细化筛查,这些承诺能否落实,同样重要。对家属而言,赔偿替代不了亲人;对医院而言,复盘也不能停在安慰的话上。尊重这份克制,就要认真对待她没有反复说出口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