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男子加盟自助火锅,总部跟他说一个月能赚 80 万,男子信以为真,卖房借钱投资 150 万,想着不用 2 个月就能回本,一年就能当千万富翁,可是结果让他肠子悔青了。网友:一个月赚 80 万,还能轮到你?
签完合同第四个月的一个晚上,老王蹲在后厨门口抽烟,手机屏幕上是员工催工资的消息,一条接一条。他点开相册翻那张在青岛样板店门口拍的照片,队伍从店门排到马路牙子,照片里自己笑得嘴都合不上。
那会儿他哪里想得到,这队伍里站着的人,后来会成为他整个判断的起点。 老王做餐饮做了半辈子,灶台前的烟火气闻了二十多年,攒下老家一套房和几十万现钱。
手机里刷到那条加盟广告,“经营得好月流水七八十万” 这行字,他反复看了好几遍。招商人员一口一个 “王哥”,说青岛区域名额就剩最后一个。
他当天买了高铁票,对方接站、吃饭、看店,一整套招待下来,定金当场就交了。回家把房子挂上中介,亲戚朋友借了一圈,一百五十多万砸进去,按总部的图纸装修、按总部的渠道备货。
真正该停下来的那几天,其实法律早给他留了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写得很硬: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合同里约定,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
这就是业内说的冷静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特许经营审判白皮书里把这条列为保护创业者的核心机制。
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口径也一致:只要加盟商还没实际用上品牌方的经营资源,没接受核心培训、没挂牌营业,合理期限内就能单方解约。
老王从青岛回到老家那十来天,正好卡在这个窗口里,一纸书面解除通知就能把定金追回大半。他没写,他在算卖房的钱够不够付装修款。
更关键的一道门,他在出发前就没推开。2007 年 1 月 30 日,国务院第 167 次常务会议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同年 5 月 1 日施行,国务院令第 485 号。
这部法规的出台背景并不复杂:2000 年代初连锁加盟刚热起来,一批没有门店、没有模式的招商机构租下高档写字楼、印一摞彩页就向全国招人。
条例第七条给这类机构设了死线,特许人必须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且经营超过一年,行业里管这叫 “两店一年”;第十条要求特许人在首次签约后十五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信息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里公开可查,输入品牌名字几分钟就有结果。老王在青岛吃那顿接风饭的时候,如果开口要两家直营店满一年的执照和报表,再顺手查一下备案,后面的一百五十万大概就不会出门。
店开起来之后的事,老王事后想明白了。开业前总部让他做 59.9 元一位的引流活动,又找本地网红拍视频,头几天确实坐得满满当当,他天天擦桌子端盘子忙到凌晨,腰都直不起来,心里却盘算着年底买别墅买车。
月底一算账,房租人工食材扣完,第一个月亏掉二十多万。总部的说法是新店引流正常,活客流起来取消活动就能赚。他又借了一笔钱硬撑,四个月后员工工资发不出来,店门彻底关上。
回头去找总部要说法,对方把合同往桌上一甩:里面没有 “月入 80 万” 这几个字。装修款四十多万,实际成本二十万出头,那台中央空调是翻新的二手机。
样板店门口排的队,是雇来的。 老王当时认定打官司赢不了,这个判断其实是错的。2021 年 5 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侦破 “茶芝兰” 等品牌的特许经营招商系列诈骗案,抓获嫌疑人九十余名,涉案金额七亿元。
那个团伙的做法和青岛这家几乎一个模子:繁华商圈开样板店,每人每天五十到八十元雇兼职去排队演戏,专门骗各地来考察的加盟商。
这案子成了全国打击快招的标杆案例,也把 “雇人排队” 的性质钉死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禁止经营者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也写明,特许人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被特许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上没写的东西,并不等于不存在。
招商人员的微信语音、宣传单页上的流水数字、排队人员的身份和报酬凭证、每一笔付款流水,拼起来就是缔约欺诈的证据链。
拿着这些去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直接起诉主张撤销合同、退还加盟费、赔偿装修和设备损失,路是通的;金额巨大又能证明非法占有目的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有先例。
老王真正输掉的不是这场生意,是那十几天里没有去做的两件事:查一次备案,写一封解除通知。
信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