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酒托饭托,属于诈骗型消费,应该纳入刑事案件处理!
前阵子帮朋友处理过一起酒托纠纷,他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女生,聊了不到三小时就约去巷子里的清吧坐,点了两杯标价398的红酒加一份小果盘,结账时直接刷走2700多,后来查了那酒的进货价才20块钱。
最后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调解,清吧退了一半钱就了事,朋友说看着那几个酒托大摇大摆走出来,堵得慌。
这种明着设套把人往高价低质的消费坑里拽,本质就是靠虚构身份、虚假邀约骗钱,涉案金额累积起来往往几万十几万,远比普通小额诈骗危害大,真该按刑事案件追责,不然这点惩戒力度根本压不住这帮人钻空子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