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会所按摩睡着遭女技师侵犯,炸出一部分男性网友:我也经历过!这类男性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评论区里那些冒出来的“我也经历过”,才是这条新闻最扎心的地方。好多大老爷们憋了不知道多少年,头一回敢把这事儿打出来。平时酒桌上吹牛都是“谁占谁便宜”,真轮到自己被技师上手了,第一反应往往是懵,第二反应是丢人,第三反应就是算了算了,说出去不够哥们笑话的。曾先生这回能当场制止、立马报警,光这份不嫌寒碜的劲儿,就比多少吃了哑巴亏往肚子里咽的强。
可维权这条路,男的走起来确实别扭。警方立案的由头是技师涉嫌卖淫,走的是治安处罚那条线。有人一看“卖淫”俩字就撇嘴,觉得这不就是价钱没谈拢嘛。话不能这么讲。曾先生睡着了,没点头没应声,技师自己抹油上手,这跟套餐里写没写半毛钱关系没有。睡着的人没法表达同意,趁人不知情下手,本质上就是越界,法律上叫猥亵也说得通。只不过实务里男的被女的弄这事儿,定强制猥亵确实有争议,警方先按治安案子办,稳当,不冒进。
至于那五到七万的赔偿,网上不少人逮着这个数骂他“做生意”。咱得掰扯清楚,调解桌上开的价,跟敲诈是两码事。店家能还价七八千,他凭啥不能喊五万?喊高了法院不一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得看实际损害和过错程度,但喊价本身不犯法。真正该盯的是会所那副嘴脸。记者电话打过去,店长张嘴就是“关你屁事,你给我滚开”。就这态度,你说他们平时对技师的行为没点数,谁信?
男的碰上这种事,头一条就是别洗、别扔、别嫌丢人。身上留下的痕迹、当时穿的衣物、跟店家的聊天记录,全留着。报警回执攥手里,那是往后民事索赔的敲门砖。第二条,别被“你是不是男的啊还计较这个”这种屁话架住。性骚扰的受害人法律上没写只限女的,男的同样能主张人格权受侵害,要精神损害赔偿。第三条,调解可以谈,但别被店家的态度吓住。他越横,越说明里头有鬼,该报警报警,该找市场监管找市场监管。
说到底,曾先生这事儿闹大了是好事。让那些藏在评论区里说“我也经历过”的人知道,丢人的不是被摸了不敢吭声的你,是那个趁人睡着下手的人,还有那个张嘴就骂人的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