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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随意恶意举报公器岂容私用:警惕恶意举报异化为网络暴力近日,针对“大衣哥

人民日报评随意恶意举报公器岂容私用:警惕恶意举报异化为网络暴力

近日,针对“大衣哥”朱之文因被黑粉恶意举报导致十几场演出取消一事,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举报是公器,不能被当成伤人“暗器”。这一论断直指当前网络生态中日益猖獗的“恶意举报”乱象,揭示了其背后低成本、高伤害的扭曲逻辑。一、不对等的博弈:零成本造谣与无限自证恶意举报之所以泛滥,核心在于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之间极端的成本与责任不对等。 举报门槛极低:为鼓励监督,制度设计上往往对举报人保护力度大、门槛低。但在恶意使用者手中,这变成了“造谣一张嘴”的工具。甚至已形成黑灰产业链,有数据显示“25元能举报一个账号500次,1200元可以让一个账号消失。 自证成本极高:被举报者一旦陷入“被举报—自证—再被举报”的循环,不仅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舆论污名,更会直接遭受实质性损失。如朱之文在事实未查清前,演出机会便已流失;教师因无理举报被迫写说明、检讨,甚至患上抑郁症。 结果滞后性:即便最终查无实据,被举报者的声誉损害和经济损失往往已无法挽回,“清白”有时来得太迟且无人问津。 二、泛化的伤害:从个人恩怨到社会内耗恶意举报已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泄私愤,而是演变为一种破坏社会运行秩序的武器。 干扰正常生产生活:除了针对艺人,恶意举报还波及企业竞争(拖延工期)、教育生态(家长因琐事无理举报教师)等领域。 “寒蝉效应”加剧:当“谁闹谁有理”、“谁举报谁获利”成为潜规则,理性发声者因恐惧被围攻而选择沉默,导致网络空间被极端情绪裹挟,真正的问题反而被淹没。 行政资源浪费:大量不实、重复的举报占用了宝贵的行政和平台审核资源,导致真正需要处理的违规线索可能被延误。 三、破局之道:让公器回归公义人民日报强调,保护举报人与保护被举报者合法权益,本质上是一回事,即确保公器用于捍卫公义。治理恶意举报需多管齐下: 建立反制机制:平台与相关部门应探索对不实举报的分类处置。对因误解导致的错误可包容,但对批量化、模板化、组织化的恶意举报,必须及时识别并反制。 提高违法成本:将恶意投诉、虚假举报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以此牟利或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打破“零成本”幻想。 完善澄清渠道:推行“听证式”投诉或要求不实举报者承担澄清责任,为被误伤者提供高效的申诉和正名通道,避免“息事宁人”式的和稀泥处理。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监督权更不应成为实施网络暴力的通行证。只有抬高恶意举报的门槛与代价,才能让举报回归其发现隐蔽问题、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人民日报评随意恶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