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南京,日本兵抓住一个小女孩,一把解开皮带……小女孩哭喊道:“洋先生,我是小孩,我是小孩”。
可她还是没有逃脱被凌辱的命运。
这几句话写下的是一个孩子遭遇的暴行,却没有交代她叫什么、后来去了哪里,也没有说明这段记述出自哪份档案。缺少这些信息,就不能替她编出获救、失散或余生如何的结局。对受害者的尊重,不只是记住苦难,也包括承认史料没有告诉我们的部分。
能够确认的是,南京在1937年遭到日军侵占,随后发生了大规模屠杀、强奸、抢掠和破坏。平民成为暴力的受害者,其中也包括妇女和儿童。有关暴行的记载来自幸存者证言、当时在南京的外国人士留下的日记与报告,以及战后调查和审判材料。不同材料记录的个案各有差异,但它们共同指向一个事实:侵害并非孤立传闻,而是发生在城市陷落后的广泛暴行。
眼前这名女孩的遭遇令人难以直视。她哭喊自己还是孩子,是在向施暴者求情,也是一个孩子试图用仅有的话语保护自己的尊严。她没有力量阻止暴力,也不该承担证明自己无辜的责任。错在施暴者,责任也应由施暴者承担;任何对受害者的指责,都是把罪责推给最无助的人。
许多受害者后来没有留下姓名。有人因恐惧而沉默,有人失去亲人和家园,也有人即使活下来,也很难向他人讲述经历。沉默不意味着事情没有发生,更不意味着伤害已经过去。创伤可能伴随一个人很久,而战争造成的损失,也会落在家庭与后代身上。历史记录未能完整保存每个人的故事,不代表这些生命不值得被记住。
讲述这类历史,既不能用猎奇的细节刺激读者,也不能把真实苦难写成吸引关注的噱头。尤其涉及儿童受害者,更应避免补写没有依据的情节,避免渲染暴力过程。能核对的事实应当说清楚,无法确认的部分就坦白留白。这样写不是削弱控诉,而是让控诉建立在可信的事实之上。
这名女孩究竟是谁,是否留下了姓名,原始记载由谁整理,目前提供的文字没有给出答案。若要把她的个人经历继续写成完整故事,需要找到可核查的史料来源;否则,就只能停在已经给出的信息上。替她安排后来的命运,哪怕出于同情,也可能把一个真实受害者变成虚构情节的载体。
纪念南京的受害者,不应只停留在震惊和愤怒。更重要的是辨认历史证据、尊重幸存者的叙述,并让后人明白战争中的暴力如何伤害普通人。女孩当年的哭喊没有能够制止施暴者,但今天保存和核验这些记忆,至少可以拒绝把受害者遗忘,也拒绝让未经证实的故事取代真实历史。
她的姓名与后续经历仍需史料确认;这段材料本身不足以支撑更具体的个人故事。面对这样的苦难,谨慎并非冷漠,记住事实、守住真实,才是对受害者最基本的尊重。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