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去银行,在柜台显眼的位置,咱们都会看到“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
那么,这个提示到底是针对储户的,还是针对银行的呢?
记得去年12月,就有个储户去银行存钱,2500块钱被柜员多敲了一个“0”,存成了25000块钱。
业务终了,银行碰库才发现,库存少了22500块钱!
经过核对呢,知道是给这个人存错了,于是就联系了他。
但是这个储户却以“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为由,拒绝退还。
经过法院审理,这个储户多得的22500块钱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
至于“离柜概不负责”的这个声明,也只是银行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并没有法律的效力。
最终经过协调,储户同意退款,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此呢,我也提醒大家,银行给咱多存了,并不意味着多出来的钱就归咱们所有了。
咱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主动返还,避免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风险。
古语说有好:有得必有失。
所以,不属于咱们的,还是不要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