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废除改判率考核,有错必纠才是真正的司法公信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部分法院内部存在改判率、再审纠错率这类考核指标。简单讲,就是把二审改判、再审纠正错案的数量、比例,当成评价法官、法院工作好坏的绩效标准。这种考核机制,看似是一套量化管理办法,实际上会催生非常大的负面导向。一旦改判率、再审发回率成为硬性考核指标,就会形成一种无形压力:一审法官害怕自己的案子被上级法院改判,二审法院也会顾虑改判拉高指标。就会让冤假错案的平反之路变得异常艰难。我们要明白一个核心道理:维持判决,不等于维护司法公信力。只有维持一份正确的判决,才叫守护公平正义;如果判决本身就是错的,强行维持原判,只会不断消耗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法律不是封闭的文字游戏,法条源于生活,根植于老百姓朴素的是非观、良知、常情常理与公序良俗。一份合格的判决书,首先要经得起普通人良知的检验,符合社会大众最基本的善恶判断,逻辑通顺、合乎情理。不能出现这种情况:案件结果明显违背大众朴素正义观,办案人员却单纯抠法条文字,靠程序闭环,制造出“程序合法、实体不公”的公正假象。就像招投标里的猫腻:表面上完整走了招标、评标、打分全套正规流程,但是招标参数提前按照特定企业产品量身定制,流程看着无懈可击,结果早已内定。程序齐全,不等于实质公平。司法审判如果只追求程序外壳漂亮,忽略实体正义、违背常理,同样会制造公正的假象,老百姓一眼就能感受到不对劲,自然不会信服。所以,有一个很重要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彻底取消改判率、再审纠错率这类比例考核指标。不设定纠错比例,不追求改判数据高低,坚持出现错案,就纠正一起;发现违法办案,就追责一起。错案的发生,该纠正就纠正,不能被绩效考核数字束缚手脚。这就像社会发展的道理一样:评判发展好坏,不能只盯着GDP数字。漂亮的统计数字不等于老百姓真实的幸福。不能只做表面工程,比如只把高铁沿线房屋刷一层外墙油漆,打造一眼看上去很好的假象。这种表面美化,是自欺欺人,老百姓的真实生活感受骗不了人。司法也是同理。低改判率只是一个纸面数字,不是司法公正的证明。老百姓评判司法好不好,看的不是各类考核报表,而是自己或者身边人遇到纠纷的时候,能不能拿到一份合乎情理、实实在在公正的判决。司法的目标,不是维持好看的考核数据,而是守住公平正义。取消改判率考核,卸下各级法院的数字包袱,才能让法官放下“怕改判”的顾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有错就纠,不回避问题,不掩盖错误,直面案件本身,这才是夯实司法公信力最根本的办法。
建议废除改判率考核,有错必纠才是真正的司法公信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部分法院内部存在改判率、再审纠错率这类考核指标。简单讲,就是把二审改判、再审纠正错案的数量、比例,当成评价法官、法院工作好坏的绩效标准。 这种考核机制,看似是一套量化管理办法,实际上会催生非常大的负面导向。一旦改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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