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竟然还能上法庭?2015年的江苏南京,李华联当晚喝了酒,没叫代驾,骑着电动车往家赶,行到一段半施工的路段,车子一头撞上绿化带的路沿石,人摔出去再没起来,颅脑损伤,人没了。
妻子后来把公路管理处和路桥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索赔100多万,法院判下来,李华联自己担八成责任。
两家单位各担一成,一共赔22万。
酒是散席前喝下的,回家这几公里路。
他没叫代驾也没打车,跨上电动车就出了门。
出事的那段路只修了一半,路面不平整。
边上还堆着施工留下的东西,车头一歪,他连人带车撞上了路沿石。
这一摔,摔碎的何止是一辆车。
警方后来给出的认定很清楚。
这是一起单方事故,醉酒骑行,责任落在他自己身上。
妻子不肯认这个结果,她觉得丈夫死得冤。
路上散落的施工碎石,说不定才是让车子失控的东西。
她还咬住另一个点,那段路压根没验收就放开了通行。
晚上连个像样的警示都没有,隐患明摆着摆在那儿。
“碎石不清,路没验完就通车,这不是把人往坑里带吗?”她在法庭上把话挑明了。
公路管理处和路桥公司被她一并告上法庭。
开价100多万,一场官司就此拉开,官司争的不是钱,是理。
人没了以后打官司,旁人看着是跟钱较劲。
其实家属讨的不是一笔赔偿,是死者不能白死的一个说法。
可说法归说法,账得算在理上,理上真正绕不开的,是那口酒。
庭上,管理处把话接了过去,说半幅通车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
该做的日常管理都做了,责任不该全扣在单位头上。
路桥公司那边说得更直接。
“没有证据证明碎石直接导致了事故,醉酒才是主因。”
两家单位的话都像在推责,可推责的话里头藏着一句实话。
真正的问题不在路,先在人身上那口酒,这不是意外,是侥幸。
喝了酒的人,手上的分寸、眼里的路宽全都走了样。
这不是车不听话,是人不清醒,电动车再灵,也灵不过失控。
法院经过审理给出认定,李华联醉酒骑行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两家被告单位在管理上确实存在疏漏。
法官把两边的账摊开算,醉酒是事故的主因。
可路没验收就放行、碎石没人及时清理。
管理疏漏同样摆在案卷里,躲是躲不掉的。
判决跟着落地,李华联自己承担80%的责任。
公路管理处和路桥公司各承担10%,两家合计赔偿家属22万元。
八成责任,判给的不是路,是酒。
这个比例判得明白,谁的事谁认,不搞谁伤谁有理。
这才是判决真正立得住的地方,规矩不和稀泥,命才不至于白丢。
要是反过来让管理方赔大头。
等于告诉所有人喝了酒摔在路上都能找路要钱,马路就成了提款机。
22万听着不是小数,可那是拿一条命换来的。
一条命换22万,这笔账怎么算都划不来。
路有疏漏是真,可疏漏只是十分里的一分。
酒才是十分里的八分,主次不能颠倒,颠倒了就冤枉了规矩。
在我看来,这场官司真正的分量不在22万怎么分。
在于把一笔账摆上台面,酒后骑电动车不是小事,同样是拿命下注。
电动车这个事,很多人心里没数。
总觉得又不是开汽车,喝两口不碍事。
这个错觉最坑人,电动车少四个轮子,不少一条命的分量。
拿轮子的多少去算风险,这笔侥幸账怎么算都划不来。
事发那段路确实有毛病,半幅通车。
边上堆着料,晚上骑车的人稍一分神就要吃亏。
所以判单位担一成,是提醒管路的人。
路没交工就放行,出了事就得认下这一分。
这一分躲不掉,也不该躲,提醒归提醒,命不能重来。
管路的能管路面的石头,管不了人嘴里的酒。
真正该设的关卡不在路面,在每一场散席上。
那天晚上只要有人拉他一把,或者花几十块钱叫个代驾。
这条命就还在,家里的灯也就还亮着。
酒桌上没人拦,回家路上没人劝,这不是巧合。
是一桌人心照不宣的侥幸,侥幸才最误人。
命不能重来,酒局天天有。
官司判完了,路还是那条路,酒还是那个酒。
真正的教训就一条,喝了酒,什么车都别碰,别把侥幸当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