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这算不算防卫过当?”男子在电梯里对女子施暴,保安闻声赶到,看到女子被男子按在地

“这算不算防卫过当?”男子在电梯里对女子施暴,保安闻声赶到,看到女子被男子按在地上打,他冲上去制止,男子反手就是对着保安后脑勺一拳,但没想到保安有两下子,他一顿输出把男子打的求饶,但有网友觉得保安过分了,人家都没还手的力气了,还往死里打!


男子在电梯里突然对女子动手,把她按倒在地,挥起拳头一顿猛打,女子根本无力还手,只能拼命大声呼救,听到呼救声后,保安赶紧跑了过来,看到男子正在殴打女子,立刻上前呵斥,让他马上住手。


没想到男子仗着自己身高体壮,根本没把身材矮小的保安放在眼里,他不但没有停手,反而突然转身,一拳朝着保安的后脑勺打了过去,保安毫无防备,当场挨了一拳。


监控画面传开之后,吵得最凶的一句话是:人家都没力气还手了,还往死里踹,这算不算过当。

 
先把电梯里那几十秒掰开看,保安冲进去的时候,面前是一个正在对女人动手的男人,他出声制止,换来的是后脑勺上结结实实的一拳,后脑勺这个位置,挨重了能出人命,保安是在自己头部被攻击之后才开始还手的,不是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才决定动手。


男人蹲下去求饶,是一个姿态上的变化,但姿态变化和威胁解除之间,隔着一段现场根本来不及判断的距离,一个刚刚连续对两个人动手的人,蹲下去的那几秒,是彻底没劲了,还是在等对方停手,电梯里没有人能给出确定答案。


要求保安在半秒之内完成这道判断,等于要求他在后脑勺刚挨过一拳、肾上腺素顶到嗓子眼的状态下,保持一台慢放设备的冷静,这不现实。

 
法律对这件事的门槛,其实比舆论想象的要硬,2020年“两高一部”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把标准写得很清楚:认定过当,必须同时满足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伤或死亡这样的重大损害,只满足其中一个,不构成防卫过当。


换句话说,光是看着“打得狠”不够,结果上没有达到重伤那个份上,法律上就缺了最关键的那条腿,网友嘴里的“过分”,和刑法意义上的“过当”,用的根本不是同一把尺子。

 
制度的方向也在往同一个地方走,2026年10月30日,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里面写得很直白: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行为,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这条规定的意思不复杂:法律先把制止不法侵害的人放在“合法”这一格,而不是一上来就当成需要被追究的对象,保安的职责本身就包括制止服务区域里的违法行为,他跑进电梯是在干活,不是在挑事。

 
海南海口2025年5月发生过一起几乎一样的场景:一名26岁男子酒后把女友按在电梯里打,保安制止时遭到攻击,还手把人制服,警方最后的认定是保安属于正当防卫,不予追究。


广东2024年4月那起电梯事件,律师在讨论时也把线划得很清楚:如果对方已经被打昏、彻底丧失反抗能力还继续打,那才可能踩过界,蹲着抱头求饶,和被打昏过去,是两码事。

 
真正值得多想一层的地方,不在那几脚上,在镜头对准了谁,当“求饶之后还踹”被截出来反复播放的时候,那个最初被摁在地上打的女人,她有没有求过饶,她的求饶有没有让拳头停下来,这些问题被挤到了画面外面。


施暴者事后的狼狈,悄悄替换了受害者事前的恐惧,保安那几脚在某一帧上是不是多了,可以掰扯;但用求饶后的几秒钟去否定冲进去的整个动作,等于给所有站在电梯门外的人递了一个信号:你出手可以,但你得保证自己每一秒都踩在事后被认可的点上。这个要求,没人做得到。

 
电梯里那几十秒,保安没有时间翻法条,他能靠的只有自己的判断和身体,事后可以聊他那几脚的分寸,但不该用那几脚去抹掉他走进电梯的那个决定。


一个社会的安全底线,不是靠要求挺身而出的人做到完美来守住的,是靠让冲进去的人知道自己不会被反过来审判来撑住的,求饶声不是暂停键,冲进去的人也不该被慢放镜头押上被告席。


信源:
光明网 -- 《赤膊男子殴打女友,保安上前阻止一顿猛揍!网友:算防卫过当吗?》2024.4.13
南方 +(南方日报) -- 《制服殴打女友男子的保安要付法律责任吗?律师解读》2024.4.17
中国日报网 -- 《公安部拟细化正当防卫规定: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造成损害,不受治安处罚》2026.10.30
公安部官网 --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31 号)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