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1月,苏联部队收到一份来自克里姆林宫的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了战利品的含义和范围以及处理方式。
具体的说,这份文件说的战利品不仅限于当时通常认为的缴获德三武器弹药,而是把当时苏联军队在战场上缴获的全体德三物品,例如武器弹药、燃料、食品、打火机、缝纫机、照相机甚至电影拷贝均包括在内。
同时,该文件明确规定,禁止苏军士兵私自留用战利品,缴获的战利品要交给苏军专门的战利品部门集中处理,这意味着开战初期苏联军队缴获的战利品随缴随用的无序处理方式要到此为止了。
当然,坦率的说,苏联军队的这个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则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再现实当中,经常会有一些精巧的战利品会被其缴获者趁着大家没注意而就地留用不会上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