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7个人去一家自助烤肉店聚餐,食物全都吃完了,200元押金直接被店家全部扣下。理由是,吃饭超时了20分钟,顾客非常不服,认为店家从核销团购就开始计时,等烤盘、等上菜的时间也算进2小时用餐时限里,实际吃饭时间被压缩。有人将此事曝光,门店后续将200元押金退还。
7位顾客,本来开开心心聚餐,最后却被店家的操作搞得一肚子委屈。
事情是这样的,这家人弟弟升学考得很好,一家人想着庆祝一下,特意约上亲戚朋友,一共7个人,去当地一家自助烤肉店吃顿好的。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自助店,为了防止顾客浪费粮食,进店核销团购之后,都要先交一笔押金。
这家店也一样,7个人进店,正常核销套餐,老老实实交了200块钱押金。
店员当时说得很清楚:只要不浪费,吃完光盘,押金全额退还。
店里规定用餐时间是两个小时,从核销订单的那一刻就开始计时。
本来两个小时吃饭,对普通人来说完全足够,谁也想不到,这顿饭从一开始就处处不顺利。
顾客刚核销完、刚坐好,准备烤肉开吃,尴尬的事情来了。
店里迟迟不给上烤盘,没有烤盘,肉根本烤不了,大家只能干坐着等。
除此之外,点的菜品上菜速度也很慢,中间还遇到下单的牛肉饭直接售罄,白白浪费时间。
最让人他们不能接受的是:店家不管顾客等烤盘、等菜品,所有等待时间,全部算在顾客的两小时用餐时间里。
等于说,顾客真正能安心吃饭、烤肉的时间,被压缩得特别短。
眼看着时间快要结束,大家还没吃尽兴,就想着赶紧再点一点菜品吃完。
谁知道,等最后一批菜品慢慢上齐,时间还是超了,总共超时20分钟。
不过有一说一,这7位顾客素质非常高。
虽然吃饭过程不顺畅、还超时了,但桌上一点食物都没有剩,全部吃得干干净净,完全没有浪费。
本来大家心里还挺踏实,想着只要光盘不浪费,200块押金肯定能退。
可万万没想到,结账退押金的时候,店家直接一句话:超时了,押金不退,200块全部扣光。
顾客当场就懵了,心里又气又委屈。
他们不是赖着不走,也不是浪费食物,全程老老实实吃饭,只是因为店里不上烤盘、上菜太慢,耽误了时间,最后轻微超时20分钟,结果全款押金直接清零。
顾客和店员好好沟通,可店员态度很坚决,说店里规矩就是这样,全国统一,超时一律扣押金,没得商量。
好好的一场升学庆祝饭,吃得一肚子火气。
顾客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把整件事发到了网上,很快引发大量网友共鸣。
大家都说,这规矩太不合理了。顾客浪费你扣钱没问题,顾客全程光盘、一点不浪费,就因为商家服务拖沓导致超时,全额扣押金真的太霸道了。
舆论发酵之后,店家才终于松口,主动道歉,把200元押金全额退给了顾客。
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助店这种霸王规矩,其实法律根本不认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商家不能用店里的告示、规矩,随便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己的责任。
店里“核销即计时、等餐也算顾客时间、超时直接没收全部押金”,属于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法律上可以认定无效。
因为上菜慢、设备不到位是商家的问题,不该让顾客买单。
《反食品浪费法》第7条规定,餐厅收押金的初衷,只能用来约束浪费粮食的行为。
顾客光盘零浪费,商家就没有任何理由扣防浪费押金。超时和浪费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乱扣钱。
仅仅超时20分钟,没有给店家造成任何损失,直接扣200元,属于扣款过高、不合理,顾客有权要求全额退还。
说实话,自助店限时可以理解,收防浪费押金也合理。
但规矩必须公平,不能所有问题都让消费者兜底。
商家服务拖沓、不上设备、上菜延迟,耽误的时间该商家自己承担,不能算在顾客头上。
也提醒所有人:以后吃饭遇到这种乱扣押金、霸王规矩的店,不用吵架,直接保留证据,打12315维权。
对此,大家怎么看?
新闻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