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走失十余年遭两名村民多次强奸看到检方对女硕士的“老公”不予起诉的决定,真的一口老血要吐出来。“稳定同居且育有子女”就不构成强奸??? 头皮气麻的时候我看到啦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解析:他说这个女硕士有精神疾病,如果这个“老公”被判刑,那么女硕士谁来照顾?他们的孩子谁来照顾?会给社会增加负担,所以基于这种考虑不定罪。
有法律从业的朋友能出来说几句吗?真的是基于这个原因吗?

女硕士走失十余年遭两名村民多次强奸看到检方对女硕士的“老公”不予起诉的决定,真的一口老血要吐出来。“稳定同居且育有子女”就不构成强奸??? 头皮气麻的时候我看到啦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解析:他说这个女硕士有精神疾病,如果这个“老公”被判刑,那么女硕士谁来照顾?他们的孩子谁来照顾?会给社会增加负担,所以基于这种考虑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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