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够倒霉的”!济南章丘,办婚礼在小区门口搭个充气彩虹门,结果一阵大风刮过来,拱门直接砸倒了路过的八旬老人,人送医院没救回来,最后法院判下来,新郎和布置现场的商家各赔 35%,老人自己担 30% 责任,出租拱门的婚庆公司一分钱不用赔,判决一出网友直接吵翻了。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理解:东西是婚庆公司的,难道不该它担责?人是被拱门砸的,怎么还要老人自己负责任?
现在结婚的时候,不管是酒店的场地还是家门口得场地,布置得都是非常豪华好看得,尤其是拱形门更是必不可少得布置。
今年3 月份莫某办婚礼,想把场面撑得足一点,就找了做酒水生意的网某,酒水从他那儿拿,顺便让他帮忙布置现场。
网某既然是坐酒水生意得,跟之相关得熟人自然不少,于是转头从一家婚庆公司租了个充气拱门。
当天几个人七手八脚抬到小区门口,充气泵一开,拱门鼓起来红彤彤的,大家看着都觉得喜庆,谁也没多琢磨安全的事, 既没给底座压重物,也没拉防风绳固定,就那么往地上一放,算是完事了。
那天风本来就不小,小区里八十多岁的李老爷子平时就爱在门口坐着晒太阳,当天坐了一会儿眼看风越来越大,起身打算快步走回家。
偏巧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阵风刮过来,没固定的拱门晃了两下直接倒了,支架和绳索刚好钩住老人,人重重摔在地上。
周围人都慌了,赶紧打 120,可老人年事已高,这一摔直接造成了致命伤,医生拼尽全力也没能救回来。
好好的人出去一趟就没了,老人家属肯定不能接受,找上门要说法,结果三方各有各的道理:新郎莫某说门不是自己搭的,自己就是办个婚礼,不该担责。
布置现场的网某说设备是租来的,出问题该找婚庆公司。婚庆公司更干脆,我只往外租东西,搭在哪、怎么搭、牢不牢固我一概管不着,凭什么让我赔。三家推来推去,谁都不想掏这个钱,家属没办法,干脆一纸诉状把三方全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这个案子,核心就抓一个标准:谁对这个拱门有管控义务,谁就该为风险负责,新郎莫某是拱门的实际使用人,也是这场活动的主办方,你把充气设施摆在小区公共区域,就该预见到大风天可能倾倒的风险,这是普通人都该有的常识。
可你既没做加固,也没安排人照看,出了事自然躲不开责任。负责布置的网某更不用说,门是你带人搭的,现场怎么摆放、做不做防护都是你说了算,安全保障义务就在你身上,没做到就是有过错。所以这两家各担 35%,一点都不冤。
至于出租拱门的婚庆公司,它只提供设备,人没到现场,也管不了对方搭在哪、怎么搭,没有管控的能力,自然也就没有对应的责任。
很多人觉得 “东西是谁的谁负责”,其实法律不这么算 ,出租方把完好的设备交出去,使用权和管理权就移交了,总不能让人家隔着几十公里盯着每一个拱门安不安全。这也是为什么最后法院判它无责。
而老人自己担 30%,也不是没道理,事发时他快步横穿路面,对周围环境的变化疏于观察,自身确实有一定疏忽。
《民法典》里写得明白,受害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不是说老人活该,是法律划分责任的时候,会把双方的过错都摆到台面上算,不会因为谁是受害者就全算对方的错。
生活里太多悲剧,都不是什么坏人故意使坏,是好几个 “没当回事” 凑到了一起,最后酿成了大祸。
办婚礼的觉得不就是搭个拱门吗,多大点事;布置的觉得以前都这么搭,从来没出过问题;路过的老人也没多想,谁能想到好好的拱门说倒就倒,大家都没坏心眼,可都疏忽了那一点点风险,凑到一起就是一条人命。
现实里这种事真的不少见,开业、办喜事、搞活动,随便在路边支个拱门、摆个易拉宝、拉个横幅,很少有人真的去做防风加固,更没人想着安排人照看。
大家默认这就是个撑场面的小东西,出不了大事,可真出事的时候,从来不会提前打招呼。公共场合的东西,只要是你摆的,你就有责任看好它,这不是麻烦,是最基本的义务。
说到底,办喜事图热闹、讲排面都没错,但热闹底下的安全弦,半分都松不得,老话讲小心驶得万年船,越是喜庆的时候,越得多留个心眼。
别等悲剧发生了才后悔,当初多压两块砖、多拉一根绳的事,到头来却要用这么沉的代价去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