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被拐的彭聪聪,21年后跟亲生父母相认,在此之后他果断退还了养父母给他买的房子和车子、注销了户口迁回亲生父母家并改回了原名、辞去了由养父母安排的稳定工作、彻底斩断与养父母的所有联系。
很多人一看到这个操作,第一反应是:养了你二十多年,说断就断,是不是太绝了。
我不这么看。彭聪聪不是绝,他是把一笔烂账一次性算清了。
先看他退的是什么。那套婚房,不是养父母全款买好送到他手上的。是他自己打工十年,一点一点攒钱买的,装修也是自己动手搞的。
养父母出了车,安排了工作,这些他都还了,一样没留。他自己讲得很直白:如果是合法正规的收养,我一定心怀感恩。但我是被花钱买来的。这句话把性质说清楚了。合法收养和被拐之后“买一个孩子来养”,是两码事。
更关键的一个细节,是户口。
彭聪聪在宿迁用了二十多年的那个户口,在他自己嘴里叫“假户口”。一个从小被改名换姓、在别人安排的身份里长大的人,突然有一天知道了:我不是被扔掉的,我是被人从北京的市场门口带走的,我爸妈找了二十一年没停过。
这种情况下,那个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地址,对他来说就不是“家的证明”,而是一段被别人强行改写的人生记录。他注销它,不是赌气,是把被偷走的名字先拿回来。
他卖房亏了二十多万,也没等亲生父母开口。
认亲之后他回宿迁,父母送他,车刚出村口,母亲眼泪就下来了,攥着他一遍遍说“好不容易回来,怎么这么快又要走”,父亲坐在旁边偷偷抹眼泪。就是那个场面让他下了决心。他后来说得很清楚:两边家庭条件其实差不多,他回来是因为感情,亲生父母找了他这么多年,他们的辛苦应该在找到他的那一刻就结束,而不是接着延续下去。
这句话才是整件事的核。他不是在选“有钱的那边”,他是在选“找了我二十一年的那边”。
至于养父母那边,网上有一种声音说“毕竟养大了”。但彭聪聪自己听到过养母在争吵里甩出来的一句话:“他又不是我的孩子,我凭什么费心管他”。
一个孩子从小听到这种话,心里不可能没有数。再加上他多年不敢主动寻亲,是因为怕自己是被亲生父母扔掉的。他不是在一个毫无裂缝的“养育”里长大的。那层窗户纸,他自己早就看见光了。
所以他现在做的事,逻辑非常顺:你们买我,是为了将来有人养老;我亲生父母找我,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孩子,丢了。这两件事从根上就不一样。
有人觉得他把事情做这么绝,会让养父母寒心。但换个角度想:如果被拐的孩子长大之后,都继续留在买家身边,房照住,车照开,工作照干,那“买一个孩子养大”这件事在账面上就永远不亏。
彭聪聪把房、车、工作、户口全部退干净,等于用行动告诉所有还在打这个算盘的人:你花钱买来的孩子,长大之后可能什么都不给你留。这比说一万句“买卖同罪”都直接。
他不是忘恩负义。他是在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回去,把属于自己的身份拿回来,把被切断了二十一年的那条线重新接上。一个四岁就被从父母身边带走的人,二十六岁做这个决定,不是冷血,是清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