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出内鬼?67万学生信息卖50万!学生隐私被“打包发货”,家长还能睡得着吗?
一个U盘,67万条学生信息,开价50万。这不是电影情节,是海报新闻记者在金华暗访时亲眼看到的东西。
数据贩子朱某当着记者的面,从包里掏出U盘,双击打开,屏幕上密密麻麻全是金华中小学生的姓名、学校、年级、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他报的价很干脆:金华本地67万条,基本覆盖所有中小学,一口价50万。记者随手抽了20个电话打过去,家长全部确认信息准确。
50万买一座城市几乎所有孩子的底细,平均下来一条信息七毛多。但在黑市上,这些数据被拆开、转手、加价,最后流向教培机构、招生中介,甚至诈骗分子手里。
问题来了:这么全、这么准、体量这么大的数据,到底是谁弄出来的?
朱某自己不会变出67万个孩子的家庭住址。记者在报道里也提到,这种规模的数据“很难是社会零散活动报名、单校零星采集、商业平台汇总等渠道积累形成”。换句话说,能一次性拿到一个地区几乎所有中小学的完整信息,源头大概率不在街边,而在系统里面。
央视新闻今年9月曝光的案子已经把这条路说得很清楚了。山西太原,教培人员王某杰为了完成招生指标,跟学校工作人员、眼科医院工作人员串通交换和购买学生数据,形成了一个“内鬼窃取、行业倒卖、精准推销”的链条。四川峨眉山那边更直接:警方顺着校外招生团队往上查,查到了德阳某校副校长黄某,再往上查到了同校招生办主任吴某,而吴某手里的海量信息,来自眉山某职业学院招生办主任何某。一条链上全是学校里管招生、管学籍的人,最后封存的涉案信息超过90万条。
再往前看,2025年四川冕宁的一份判决书也摆在那里:成都某技工学校副校长为了招生,花钱去买初三学生信息,买来的信息又被转手卖给其他人,中间还经过机器人“加工”加上成绩再卖回去。平台工程师从后台偷数据,副校长买,中间商倒几手,最后落到招生机构手里,整条链被判决书完整地画了出来。
所以“教育系统出内鬼”这句话不是猜测,是已经被多地警方和法院反复确认的事实。内鬼不一定长着一张坏人的脸,他可能就是某个学校的招生办主任,某个管理系统的管理员,某个能批量导出表格的人。权限在他手里,责任没跟上,数据就成了他手里的货。
再看下游。朱某在暗访里说得很直白:买这些“料子”的,主要是教培机构。家长接到的电话为什么能准确叫出孩子名字、说出在哪个学校读几年级,原因就在这里。教培机构要抢生源,正规渠道拿不到这么精准的名单,就花钱买。有人买,就有人偷,有人倒,链条就这么转起来了。
法律对这一圈人是有明确态度的。学生的姓名、学校、联系方式、住址,只要能把一个具体的孩子认出来,就受刑法保护。
贩卖这些信息,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而且刑法专门写了一条: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拿到信息再往外卖,从重处罚。司法解释把“内鬼”的入罪门槛砍了一半,普通案件要够一定数量才立案,“内鬼”作案,一半的数量就得进来。
这就是在告诉所有握着数据权限的人一件事:你坐在那个位置上,把学生的信息当货卖,法律不会按普通倒卖来处理你。
但问题在于,抓一个朱某容易,把链条彻底拧断没那么简单。朱某只是中间商,他手里的U盘不会自己长出67万条数据。上游是谁导出的,哪个环节丢了权限管控,哪个系统被人拷走了一个整库,这些如果不查清楚,今天抓了一个朱某,明天还会有张某、李某,拿着新的U盘卖同样的东西。
报道里有一个细节很说明问题:记者把线索交给金华江南警方之后,朱某在交易现场落网。抓人这一步很利索。但朱某背后那条“源头—中间商—买家”的完整链条,需要的不只是抓一个正在交易的贩子,而是顺着数据往回追,追到第一个把学生信息拷出来的人,追到第一个花钱买名单的机构。
新华日报的评论说得很准:不能只盯着信息贩子,要严查泄露的源头和下游购买信息的校外教培等机构,铲除整个黑产链条。源头不堵,内鬼不揪,买家不罚,50万卖67万条这种事就还会有下一单。
家长把孩子送进学校,填了姓名、住址、电话,是配合学校管理,不是把一家人的底细交给一条黑产链。
这些信息从学校的系统里流出来,被装进U盘,摆上桌面,开价50万,这件事每一环都得有人负责。数据贩子该抓,但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那个能一次性把一座城市所有中小学信息装进U盘的人,此刻可能还坐在某个办公室里,手里还握着导出数据的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