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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问题将二轮土地承包延期涉及问题全说明了。全国各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核实登记

九个问题将二轮土地承包延期涉及问题全说明了。全国各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核实登记正在稳步推进,不少农户已经收到村里的人口摸排、信息核对通知。几天前,外出做生意的几位村民问到相关问题,很多外出打工丶经商的老乡心里没底。现在用几个问题,回答清楚。一是延包是不是要重新分地?回答是肯定的,不是重新分地。二是只要以前分到过地,延包是不是就一定有份?答案是不一定,视情况他定。延包的核心原则是“稳字当头,不打乱重分”,但资格认定有着清晰的法律红线,判断能不能纳入延包名单,核心标准就是: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丧失成员身份,哪怕以前分过地,个人不再享有独立的承包资格。延包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只要这一户里面,还有具备集体成员资格的家人,整块承包地就可以正常顺延,不会因为户里个别成员失去资格就整块收回。只是失去资格的这一个人,不再登记为承包共有人,不再单独享有承包权益。比如我家过去家里是一户有父母,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健在,延包登记就可以顺延,只是父亲不再登记为承包共有人。三是家里有人户口变动、考上公职、婚嫁迁出,还能不能继续登记为共有人?这个要区别对待。首先,正式在编公务员(聘任制除外),比如象我,不再享有延包资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考取正式公务员,纳入财政保障,不再以本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自动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延包核实的时候,不再纳入承包共有人名单。还有,如果一户里面,父母还在村里,只有一个孩子考上公务员,村里不能直接把家里的承包地全部收回,土地继续由户内其他成员经营,只是这名公务员本人,不再登记为共有人。其次,国企、普通合同制员工,并不会直接丧失资格,要看本村章程和成员认定方案,不能一刀切。比如我村一村民到国企当了一名合同制工人,不会丧失资格。第三,已经在别的村分到承包地的,就不能再占了。不会让出现“两头占”的人员。因为承包资格具有唯一性,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村享受家庭承包地。最典型就是出嫁女、入赘男子。如果嫁到外地,已经在婆家所在村分到承包地,那么娘家这边延包的时候,就不再保留她的承包资格;反过来,如果在婆家没有分到土地,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娘家这边必须保留资格,不能随意剔除,政策的原则是“防止两头占,杜绝两头空”。四是如果整户全部离世,如何区分收益?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整户消亡,没有任何具备成员身份的继承人,这块承包地才会由村集体依法收回。承包收益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继承人如果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不能继续承包耕种。五是如何解决书面自愿放弃承包权益的农户成员?有些进城落户、已经在城市稳定定居的村民,主动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拿到补偿之后,在本轮延包以及后续承包周期内,不能再次申请承包土地。需要注意,单纯进城落户,并不会直接取消承包资格,国家明确禁止把退出土地作为落户城市的前置条件,进城农户可以自主选择流转、有偿退出或者继续保留经营权。六是主动放弃中国国籍、移居海外的人员,是否可以延保?这个非常明确,一旦丧失我国国籍,自然而然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延包登记不再纳入。即便之前在村里有承包地,也不再享有承包资格。如果户内还有其他符合条件家属,土地继续由户内其他人顺延经营;如果全家都丧失国籍,承包地由集体收回。七是外来人员,过去没有土地的人员,能不能延保?二轮承包时本来就没有分到土地,后续也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外来人员,不能借着这次延包新增承包份额。延包不是重新分地,不会给没有承包底子的人凭空分地。八是户口迁出,是不是失去延保权?比如某个村民因其它原因,比如子女就学或工作原因,把户口迁到城里,村里就直接把人从承包名单划掉,这是违规的。出嫁女、离婚妇女,只要在迁入地没有分到承包地,娘家就必须保留资格;进城落户不等于失去承包权,不能强制收地;考上事业编、公务员,只是本人不再作为共有人,不能直接收回整户土地。九是能够延保的资格究竟谁说了算?延保资格认定不是村干部口头说了算。延包的成员名单,要经过摸排、公示、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如果你觉得名单漏登、错删,一定要在公示期及时提出异议,提交材料申诉。一旦公示结束,合同签订录入系统,后续更改难度极大。不知道把问题说明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