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去银行存2500元,不料,工作人员失误,多输了一个0,2500元变成25000元,男子看到账户上凭空多出22500元。他没提醒对方,直接离开银行,事后工作人员发现失误,联系男子要回多给出去的钱,男子却以离柜不负责为由拒绝,银行将他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
严某以为银行柜台那句“离柜概不负责”是铁律,只要走出大门,就算银行算错账、多给钱,他都不用退还。
他自以为捡到天大便宜,死活不肯退钱,最后被银行直接起诉,这才傻眼。
严某平日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2025年12月,他拿着辛辛苦苦攒下的现金,专程来到当地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业务。
严某告诉柜员,帮存2500元。
工作人员接过现金,当面清点无误,确实是2500元整。
可就在录入系统的时候,柜员一时疏忽、手速太快,不小心多敲了一个0。
原本应该录入2500,结果直接录成了25000元。
一字之差,金额直接翻了十倍!
业务办理完毕后,柜员打出存单交给严某核对。严某低头一看,瞬间心里一清二楚。
自己明明只存了2500元,存单上赫然显示入账25000元。
也就是说,银行系统失误,白白多给严某存进了22500元!
22500块钱,不是小数目,普通人几个月工资!
严某心里瞬间乐开了花,但他非常精明,当场装作没看见,一声不吭。
他没有提醒柜员出错,没有主动核对差额,拿着存单淡定收好,转身直接离开银行。
他心里笃定:银行柜台写得清清楚楚,离柜概不负责!只要他走出大门,这笔钱多了就是他的,银行事后想找他,也没用!
抱着捡便宜的心态,严某心安理得回家,坐等这笔意外之财稳稳留在自己账户里。
当天晚上银行下班对账,账目怎么都对不上,系统流水和现金库存严重不符。工作人员连夜调监控、查流水、核对每一笔业务。
很快就锁定了严某这笔存款:实收2500,入账25000,差额整整22500元。
找到问题根源后,银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严某,态度诚恳说明情况:
是柜员操作失误,多给你入账22500元,属于银行错账,希望严某配合,把多出的钱原路退回。
谁料,严某态度非常强硬,直接一口拒绝!
严某理直气壮表示:钱是你们银行自己存错的,不是我偷、不是我骗!
业务我已经办完,我也已经离开柜台,离柜概不负责!凭什么错在你们,要我来承担后果?钱我不退!
无论工作人员怎么耐心解释、沟通劝说,严某始终油盐不进,坚决不肯返还多余钱款。
多次协商失败,银行无奈之下,只能依法将严某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错账资金。
很多网友当时还站队严某:都说银行一向只讲规矩,少给一分立马追回,多给凭啥要退?离柜概不负责,应该双向生效!
最终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彻底明白:离柜概不负责,根本不是占便宜的理由!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柜员操作失误,确实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过错,但过错不等于可以让个人非法获利。
严某只存入2500元,账户多出22500元,没有任何合法获取理由,属于典型不当得利。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只是服务提示,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对抗民法典的法定返还义务。
严某明知钱多了,刻意隐瞒、拒不退还,属于恶意占有不当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严某限期全额返还银行多存入的22500元,并且承担本次案件全部诉讼费。
这事也告诉大家,不是自己的钱,哪怕对方主动出错,也一分都不能贪。
如果是顾客少拿钱、被银行出错克扣,顾客可以依法追回。那银行多给钱、出错入账,顾客自然也必须返还。
规则永远双向公平,绝不允许谁只占便宜、不担责任。
严某本可以做个诚信的人,当场提醒柜员、纠正错误,收获尊重和好口碑。
可他偏偏心存侥幸、贪图小利,最后不仅一分钱便宜没占到,还惹上官司、留下纠纷记录,得不偿失。
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意外得来的钱财,看似赚到了,实则是大坑。
做人,不贪不义之财,才是一生最大的福气。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