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母亲回家,发现7岁女儿不在家,她知道女儿又私自外出玩耍了,她非常生气,出去找了几圈才找到。这个母亲将女儿拽回家中,依然很生气,就将她反锁在家,还拿衣架抽打她。同时女儿也不服,还顶嘴。看着小小的女儿还顶嘴,她情绪失控了,她抱起女儿就将她从窗台推下楼,导致女儿重伤二级。
王某的女儿7岁,平常时这个女儿就稍微调皮了些,爱玩了些,这个王某管女儿也管得严了些,母女俩的关系多少有些不和谐。
7岁的孩子,本就是爱玩的年纪,王某偏偏不让7岁的女儿外出玩耍,整天将女儿困在家中,这当然是困不住的。
孩子一有机会,就会偷偷地往外跑,去外面找小伙伴玩耍。
在2026年3月2日下午,王某的女儿看到母亲不在家,她一个人在家实在是无聊,于是就偷偷跑去外面玩耍了。
等王某赶回家,才发现女儿又跑到外面去玩耍了,7岁的孩子,王某既担心她会出事,又恨她一点都不听话,只想着去外面疯玩,不想学习。
她一腔怒火就跑去找女儿,可是找了几圈都没有找到,等她找到女儿时,她已经非常生气了。
她一找到女儿,就大骂女儿一顿,玩得正开心的女儿,看着妈妈发火,她也压抑不住自己的不满。
因为玩耍的这件事情,母女俩各有各的想法,孩子年纪小,本就爱玩,母亲如此约束她,她当然是不喜欢的,所以看着母亲发火,她也和母亲吵了起来。
孩子毕竟还小,对母亲也多少有些敬畏,吵了两句,也只好跟着母亲回家。
王某回到家之后,其实依然很生气,想起女儿顶嘴的样子,她就想狠狠地打一顿女儿,都说教育要趁小。她回到家之后就将女儿拉到卧室,然后反锁房门,让女儿无法逃跑。
她拿起衣架就抽打女儿,衣架抽打孩子,孩子肯定是很疼的,疼起来,孩子会叫唤,会表示不满。
王某看着女儿年纪小小还在顶嘴,她就真的很生气了,她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工作,回到家还要面对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她情绪失控了,她把女儿抱到卧室阳台,就从阳台将她推下去。
还好这是2楼的阳台,她女儿被推下去之后,也只是推到了1楼。虽然高度不是特别高,但是她女儿的头部还有其他地方都受了重伤,经过鉴定,损伤程度是重伤2级。
一时冲动,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事后,王某也被民警带走了,女儿也被送到了医院。
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管王某有没有后悔,这都是无法挽回的后果。
虽然王某获得了亲属的谅解,也对自己的事情认罪认罚,但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终法院根据她悔罪表现以及犯罪情节较轻,并且获得亲属的谅解。最后判决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孩子和父母之间有言语冲突是很正常的,毕竟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作为父母,即使想在孩子面前树威严,也得尊重孩子。
那么你对这样的母亲有何看法呢?来源:大河报 2026.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