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寒!湖北十堰,90岁老人常年独居,他54岁的儿子刚去世,老人还没从悲痛走出来,没想到,儿媳却将他告上法院,她认为190平房产该由她和女儿继承,法院这样判。
90岁高龄的老人,人到九旬,本应该安享晚年、被家人悉心照顾、儿孙绕膝安稳度日。
没想到,他晚年却无比孤苦。
老人常年独自一人独居生活,身边没有亲人陪伴,日子过得安静又冷清。
他这辈子最大的依靠,就是自己54岁的儿子刘国强(化名)。
儿子是他晚年唯一的寄托,也是他撑着晚年生活的唯一希望。
可命运无情,正值壮年的儿子刘国强突发重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世间最痛、最残忍的打击。
九十岁的老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儿子先走一步,瞬间崩溃痛哭。
整整一段时间,老人终日以泪洗面,吃不进饭、睡不着觉,整日沉浸在丧子的巨大悲痛里。
他年纪太大了,身体虚弱、心力交瘁,根本没办法接受儿子离世的事实。
此时此刻的老人,什么名利、什么钱财、什么房产,通通都不在乎。他唯一想要的,就是一点点亲情安慰。
没想到,老人眼泪还没擦干,悲痛还没平复,一纸法院传票,直接送到了他独居的家门口。
起诉他的,不是外人,是他刚失去儿子的儿媳,还有自己的亲孙女。
在老人最脆弱、最无助、最需要亲人安慰的时候,儿媳不仅没有半句安慰,反而直接把九旬公公告上了法庭。
儿媳的诉求简单,丈夫刘国强已经去世,家里这套近190平的大房子,全部继承权归她和女儿所有。
90岁的老父亲没有资格分一分一毫,儿媳要求法院剥夺老人的继承权利,让她们母女独占整套房产。
这件事,瞬间让老人彻底寒透了心。
儿子尸骨未寒,一家人不悲不伤,反而第一时间惦记老人、争夺房产。
老人一辈子善良本分,从没跟人争过、闹过。如今痛失爱子,还要被至亲起诉、被逼对簿公堂。
九十岁高龄的他,孤独无助、不懂法律、没人帮忙,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含泪求助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法律能给自己一个公道。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三者继承权平等、地位一样、权利相同。
刘国强去世,他的遗产应当由妻子、孩子、父母继承,人人都有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私自独占。
《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配偶个人,剩余另一半,才属于逝者遗产,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平分。
法院认真审理了整起案件,调取了房产资料、公积金记录、抚恤金、银行流水,完整查清所有遗产。
90岁老人作为死者亲生父亲,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任何人无权剥夺。
最终法院作出公正终审判决:整套190平房产归儿媳使用所有,但儿媳必须向九旬老人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20余万元。
除此之外,死者的公积金、抚恤金、存款等遗产,重新依法分割,儿媳再支付老人15万余元。
两项合计,90岁独居老人,合法分得35万余元遗产。
判决一出,90岁老人,直呼公平公正!
这场官司,真的给所有家庭狠狠上了一课。
晚年丧子,已是人生最大不幸。九十岁老人独居半生,受尽孤独苦,最后还要被至亲逼迫打官司。
钱可以争,亲情不能丢。利可以求,良心不能无。
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既不会让谁漫天要价,也不会让可怜老人白白吃亏。
做人做事,对得起逝者,对得起良心,才是最大的体面。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