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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一母亲因7岁女儿私自下楼玩发生争吵,回到家后将女儿反锁卧室,拿衣架抽打

湖北十堰,一母亲因7岁女儿私自下楼玩发生争吵,回到家后将女儿反锁卧室,拿衣架抽打,女儿被打的跟妈妈顶了几句嘴,母亲一气之下把女儿抱起来从二楼窗台扔到外面,导致女儿多处摔伤,等母亲回过神为时已晚,他赶紧叫丈夫一起把女儿送到医院,经鉴定为重伤二级,转天女子被抓,称自己失控,自愿认罚,最后法院这样判了!网友:脾气太大的人就不适合当父母!

2026年3月2号下午,母亲王某发现7岁闺女没打招呼跑出去玩,找了几圈才找着,王某当街把女儿给骂了。

谁知道小姑娘年龄不大,嘴巴倒是厉害,跟妈妈你一句我一句的顶嘴。

大人窝火,这种事搁哪个有娃的家庭都不新鲜,可王某这口气没顺下去。

回到家里,她把闺女拽进卧室,门一反锁,抄起衣架就往孩子身上抽。

七岁的娃,躲没处躲,跑跑不了,抽着抽着,小姑娘疼得不停哭闹,忍不住开口顶撞母亲。

就是这几句顶嘴,把母亲王某气坏了,让原本只是普通的体罚管教,一瞬间彻底变了味。

王某当场失控,一把抱起年幼的女儿,走到卧室窗边,直接把孩子从二楼窗台推到一楼地面。

孩子重重摔在地上,头部和身体多处摔伤。

事发之后,王某终于清醒过来,连忙和孩子父亲一起把受伤的女儿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后续经过司法鉴定,孩子身体多处摔伤,伤情达到了重伤二级,万幸保住了性命,却落下终身伤痛。

而第二天一早,警方在医院将王某抓获,面对警方讯问,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冲动行凶的全过程,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未成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考虑到案件起因是家庭纠纷,案发后王某第一时间积极送孩子就医,家属主动承担了大部分医疗费,并且取得了孩子近亲属的谅解。

再加上王某坦白认罪,法院最终作出从轻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这个判决一出来,评论区炸了!孩子重伤,她爸还谅解了?这听着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有人说换做是儿子她敢推吗?还有人说打孩子这事我干过,三十年了闺女还记得!

说白了,孩子身体上的伤,有医院,有钱能治。

但心理上的伤呢?从那天起,那个妈妈的形象,在她心里可能就碎了一地。

这种原生家庭的创伤,是任何金钱都弥补不了的。

情绪这东西,谁都有,但成年人,尤其是有孩子的成年人,得学会把情绪关进笼子里。

其实当父母之后,谁带娃谁知道,气头上真是想揍人。

但到了把孩子扔楼下的地步,这已经不是教育问题了!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家长管教孩子可以批评教育,但通过打骂、体罚孩子,只要构成伤害,就不再是家庭内部私事。

把孩子打成重伤,哪怕是亲生父母,法院也有权剥夺监护权,另外安排其他监护人照顾孩子!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评论去聊一聊!

案例来源:逐浪新闻 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