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已婚男子婚内出轨后致情人怀孕,为了隐瞒出轨事实,男子陪同情人去医院接受了人工流产手术,之后双方签订200万元的分手补偿协议。
然而男子陆续转给对方49.9万元后,被妻子发现。妻子怒将男子情人告上法院,不仅要求返还49.9万元本金,还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法院判了。
真正值得注意的,不只是49.9万元能不能追回,而是这笔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陈某与张某2006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一直存续。2020年底,张某因工作认识王某,之后发展为婚外关系。
2021年8月25日,张某陪王某接受终止妊娠手术,9月1日转给王某10万元。2022年3月31日,两人又签下协议,约定十年内支付200万元,每月至少5000元。
只看协议,王某似乎握着白纸黑字的凭据。问题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张某一个人想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张某从2022年8月持续转账到2025年10月,累计再付39.9万元。
2026年4月,陈某提起诉讼。王某提出,相关款项包含身体损害、康复和精神方面的补偿,但法院还要审查金额和实际损失是否对应,而不是只看协议叫什么名字。
这类判断在获嘉案之前已有清晰案例。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崔某某与叶某某及高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很有代表性。
高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累计转给叶某某73万元,叶某某又回转17万元。法院最后处理的不是流水上的73万元,而是叶某某实际取得的56万元。
这个细节很关键。很多人看到大额转账,容易把银行流水直接等同于返还数额,法院却会看资金有没有回转、实际取得多少、是否存在真实对价。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还明确,收款人已经把钱消费掉,并不当然免除返还责任。案件处理不是情绪判断,而是把资金来源、用途和实际占有核清。
规则在2025年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针对夫妻一方为违反忠实义务的目的处分共同财产作出专门规定。
相关行为如果违背公序良俗,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无效。更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关注的不只有第三人返还。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还可能影响夫妻内部的财产分割。
更早的案件还能说明证据的重要性。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布过一起案件。杨某2019年9月结识陈某,同年12月共同生活,随后多次转款用于购房。
妻子孙某到2020年9月发现家庭资金异常,之后提起诉讼。陈某方面把相关款项解释成生意合作和投资,案件因此没有停留在有转账就算赠与这一层。
为查清事实,案件中调取了银行账户、不动产交易等材料,法院结合资金流向、双方关系和购房情况判断款项性质。这与获嘉案形成呼应。
王某说49.9万元属于合理补偿,法院仍要核对人工流产产生的必要损失与200万元约定、49.9万元实际付款是否相称。最终,获嘉县人民法院认定相关协议和转账行为无效,判令王某返还49.9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几起案件放在一起看,真正值得注意的并不是签了协议也没用这么简单。法院审查的是协议产生的背景、共同财产是否经过配偶同意、收款人实际取得多少、款项有没有真实合法的对价。
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处理有明确边界,任何人想靠一纸协议把大额共同财产变成个人补偿,都要经得起事实和证据的检验。
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