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54岁女子花170万,跑杭州“某美人”那里去做整容,结果眼睑大小不一,额头坑洼不平,鼻子还歪了,成了公司、小区、亲戚朋友的笑柄,美颜开到最大都丑的不忍看,这哪里是整容?分明是毁容。
女子没活路了,哭着喊着要一个说法,“某美人”机构:鼻子歪是你体质不行,疼就买点止疼药。问题没解决,对方又给女子推销40万的牙齿项目。
眼下这桩事还没个说法。张女士把三年的缴费凭证一张张翻出来对,170万不是一笔交的,是一次次被劝着加上去的。
真正让张女士坐不住的,是后来听来的一条消息:参与过面部操作的人里,有人的资质被公开质疑过。这条线索能不能坐实,直接决定了这笔钱最后算医疗损害赔偿,还是算消费欺诈。
同样是在杭州,2021年夏天那起事故,行业里到现在还在提。一名33岁的女性在杭州华颜医疗美容医院做吸脂填充手术,术后出现感染,病情迅速恶化,抢救两个多月无效,于2021年7月13日去世。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后认定,该机构存在术后观察处置不及时、病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对这起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主诊医师的要求写得很死: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相应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具备一定年限的相关临床工作经历。谁能上台主刀,从来不是机构自己说了算的事。
这类事故并非没人管。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违规培训列为重点。
同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明确把制造“容貌焦虑”、违规评比排序、使用患者名义作推荐证明等九类情形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到了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机构、人员、药械、广告四条线一并收紧。
落到张女士身上,能用的法条其实不少。机构若在医师资质和执业履历上做了手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退一赔三就有适用空间;
注射物若查不到医疗器械注册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允许受害人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任选其一索赔;真要是查出无证人员动的刀,《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非法行医罪就不只是赔钱的事了。
张女士这两天正在跑卫健部门调取备案材料。170万到底换回了什么,答案还在路上。
信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