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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子谢燕与丈夫共同生活 9 年并育有一女,后来才得知丈夫尹闰早年在山东行凶,

辽宁女子谢燕与丈夫共同生活 9 年并育有一女,后来才得知丈夫尹闰早年在山东行凶,潜逃期间购买虚假身份证件,以化名 “李嘉” 和她办理结婚登记。尹闰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谢燕想要结束这段关系,却接连遇到程序障碍: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到场,尹闰在监狱服刑无法前往;她尝试起诉撤销婚姻,又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民事可撤销婚姻情形,且行政诉讼被认定超过 6 个月起诉期限。谢燕一度陷入维权困境。

事情出现转机,是2024年5月17日。辽宁省凤城市法院行政庭注意到谢燕的处境后,没有把问题停在“超过起诉期限”上,而是依据当地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将线索移送凤城市检察院。

检察人员重新查看材料,很快发现关键点。谢燕要解决的并不只是夫妻感情问题,尹闰当年登记结婚时使用的“李嘉”身份本身就是假的。

可要撤销一项存在多年的婚姻登记,不能只凭谢燕一句“受骗了”。民政部门还需要确认身份造假是否属实,夫妻之间有没有未处理的债务、财产争议。

办案人员随后走访谢燕的邻居、亲属和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多年共同生活情况,又查阅身份和婚姻登记材料。调查显示,谢燕与尹闰没有需要在这次行政处理中解决的共同债权债务和其他财产争议。可最关键的一环还缺尹闰本人。

尹闰当时正在山东省某监狱服刑。检察人员专程跨省前往监狱核实。面对询问,尹闰承认当年确实使用名为“李嘉”的虚假身份证件与谢燕登记结婚,并同意撤销相关登记。

还就婚内财产处理表达了明确意见。到这一步,婚姻档案、真实身份信息、刑事案件材料和尹闰本人的陈述能够相互印证。

再往前追,整件事也就清楚了。2002年,尹闰在山东持刀致人死亡后潜逃,后来购买假身份证,以“李嘉”的身份来到辽宁凤城。谢燕与“李嘉”相识、结婚并生下女儿。

直到2017年山东警方锁定尹闰行踪并赶到凤城抓捕,谢燕才知道共同生活9年的丈夫另有真实姓名。2018年12月23日,尹闰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在山东服刑。

谢燕后来想结束这段关系,却连续遇到程序难题。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依程序共同办理,尹闰服刑导致现实操作困难。

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主要涉及胁迫结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假身份登记并不能直接套入这些规定。谢燕2023年尝试通过行政诉讼解决时,又遇到知道相关行政行为后一般六个月起诉期限的问题。

2024年5月29日,凤城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人员参加。围绕尹闰是否以虚假身份办理登记、相关事实是否查清,各方进行了评议。之后,凤城市检察院向凤城市民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民政部门重新核查材料后,依法撤销了谢燕与“李嘉”的婚姻登记。困住谢燕多年的并不是普通离婚手续,最后解决的也是那笔从源头就存在身份虚假问题的登记。

这条路并非临时变通。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建立处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的衔接机制。

最高检公布数据显示,从指导意见实施到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已督促撤销或更正相关婚姻登记2068件。

制度后来还在继续完善。2026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司法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其中专门规定了冒名顶替等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起诉期限问题。

谢燕的经历说明,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能只盯着“怎么离婚”,还要查清当年的婚姻登记是不是建立在真实身份之上。事实查明后,法院、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之间的衔接,可能比在一条走不通的程序上反复尝试更重要。

信源: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