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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男子在拆外卖盒时,竟被外卖盒的铝箔纸割伤左手,他赶紧去医院并联系了商家

江西南昌,男子在拆外卖盒时,竟被外卖盒的铝箔纸割伤左手,他赶紧去医院并联系了商家。男子的左手缝了6针,商家垫付了5000元住院押金和700元住院费。而后医生告知,他的手伤及神经,需做神经吻合术,费用要1.5万元。谁知商家称餐盒出餐时完好,他的伤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并且商家已承担了部分责任,拒绝支付后续的手术费。男子觉得委屈,自己只是开个餐盒就被割成这样,既受了罪又要花钱,这太冤了!网友:别人开咋没事?自己也是个大人了,不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彭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又倒霉又憋屈的事,好好点个外卖,结果手被严重割伤,后续高额治疗费还没人愿意全权负责。

事发当天,彭先生点了一份外卖,拿到餐品后,他迫不及待地想打开餐盒趁热进餐。

谁都没料到,铝箔纸餐盒的边缘异常锋利,他徒手撕开餐盒盖子,竟不小心将左手割伤。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当场懵了,低头一看伤口很深,流血根本止不住。

情急之下,彭先生赶紧赶往医院处理伤口,同时他也联系了商家,告知自己被餐盒割伤的事,并要求商家负责。

经过医生检查,左手伤口严重,不仅皮肉撕裂,还伤到了手部肌腱,最后医生给他缝了6针。

商家为彭先生支付了700元治疗费,又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随后与他签了《一次性了结免责协议》。

彭先生自认倒霉,觉得遭点罪,住两天院养养伤就慢慢恢复了。

谁知,他感觉自己缝针后,仍觉得自己手指麻木、不好使。

医生检查后告知他一个坏消息:他手神经已受损,后续必须做神经吻合修复手术,不然很可能影响手部活动功能。

并且手术费用预估要1.5万元,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彭先生一听,直接傻眼了,还得做手术啊?再遭一次罪不说,还要这么多钱吗?

自己只是拆个外卖,平白无故遭罪,还要承担上万医疗费,彭先生心里又委屈又无奈。

随后,他再次联系了外卖商家,希望商家再支付神经吻合术的1.5万元。

商家一听果断拒绝,他们直截了当地说:餐盒出餐时是完好无损的,彭先生自行拆盒,自己造成的伤害,就该自行承担。

并且他们已支付了5700元的费用,已仁至义尽,更何况他们之间已签了了结协议,不要没完没了地来找他们。

商家的态度直接变了,将他拒之门外!明确表示没办法承担这笔高额费用,不愿意继续赔付。

彭先生无奈找媒体,希望帮他讨回公道。

面对记者采访,商家坚称,外卖餐盒出餐的时候完好无损,没破损、没锋利毛边,不确定问题是否出在自己身上。

同时商家认为,彭先生自己也有责任,拆餐盒没有小心谨慎,不能所有损失都让商家承担。

他们只愿意承担自己该负责的部分,要求划分清楚责任比例,多余的费用拒不赔付。

这件事曝光后,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热议。

大家都觉得很离谱,外卖餐盒是商家统一使用、打包出品的,餐盒边缘锋利、存在安全隐患,本身就是商家选材、品控不到位的问题,不该让消费者买单。

有人说,商家是真有良心啊,还给他赔付了,我开罐头时就是被这种膜割伤了,从来没想过找别人赔偿!

《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律师解读这起意外中,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商家作为经营者,选用的餐盒存在安全隐患,没做好防护处理,是事故主要诱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

彭先生徒手拆硬质铝箔盒,没留意风险,未做好防护,自身也有疏忽,可以适当减轻商家责任。

其实这件事道理很简单,做生意不能只赚利润、不担责任。

商家选用的餐具,首先要保证安全无隐患,锋利、无包边的餐盒本身就是品控漏洞。

消费者正常用餐受伤,商家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签协议时,彭先生只知皮肉伤口缝针,不知道手部神经已受损、还需要上万的二期手术,属于对自身伤情、损失范围产生重大误解。

如起诉,彭先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份一次性了结协议。

一旦撤销,协议就自始没约束力,商家不能拿这份协议拒绝后续赔偿。

最终赔偿,会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来分摊医疗费、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

有人说,就说裁个硬纸板都容易割伤手,难道找造纸厂和刀具厂索赔吗?成年人自己不知小心,还有理了吗?

有人说,商家已很够意思了!差不多得了,好意思还找人家吗?

提醒所有人,日常拆硬质、铝箔外卖盒一定要多加小心,遇到受伤情况及时留存证据,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信源:百姓关注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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