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早年丧偶,2003年和原配在平谷陵园买了夫妻双人墓准备合葬,没想到晚年又娶了第二任妻子,男子突然去世后,第二任妻子非要抱着骨灰回东北归根,亲生儿子坚决不同意,说父亲和亲妈的墓早就买好了,两人在殡仪馆当场争抢骨灰寄存凭证,报了警也没拦住,最后儿子把继母告上法院,法院作出了判决。
信源:新京报 再婚妻子与继子抢夺老人骨灰,法院:老人与亡妻合葬
2025年,北京平谷殡仪馆业务窗口,两个完全没血缘关系的人同时伸手去抢同一张骨灰寄存证。
纸张当场被扯出褶皱,值班工作人员拦不住,直接拨电话报警。
涉事的两个人,一个是死者陈亮的儿子陈小亮,另一个是陈亮领证不到两年的再婚妻子汪玲。
陈亮是北京平谷本地人,年轻时在当地工厂上班,和原配赵霞一起过日子。
1970年代末,两人生下儿子陈小亮。
2003年,赵霞因病去世。
陈小亮当年在平谷某陵园租下一块双穴墓,一侧安放母亲赵霞,另一侧空出来留给父亲陈亮。
街坊邻里都清楚,陈亮百年之后肯定要和赵霞埋在一起。
赵霞走后,陈亮一个人把陈小亮带大。
没过几年,陈小亮成家单过。
陈亮退休之后独自住在平谷老房子里,日常出门遛弯,买菜,跟老同事凑在一处下棋。
2023年春天,陈亮经人介绍认识汪玲。
汪玲祖籍河北,早年在东北生活过,离过婚,没有子女,来北京帮亲戚看店。
两人相处几个月,同年秋天正式领了结婚证。
陈小亮一开始没有反对这桩婚事,只提醒父亲把名下房产和存款梳理清楚,避免后续出纠纷。
2023年底,陈亮直接把自己名下平谷这套楼房过户给汪玲,没跟陈小亮细说这件事。
陈小亮后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才知道情况,心里不舒服,但没当场把事情闹破。
汪玲搬进陈亮的老房子一起住,每天按时给陈亮做饭,提醒他吃药,家里所有开支都一笔一笔记在账本上。
陈亮再婚不到两年,身体状态慢慢变差。
2025年6月突发心梗,送到医院之后人没救回来。
遗体火化手续在平谷殡仪馆办理。
陈小亮按流程去领骨灰寄存证,汪玲也拿着手里的材料去办骨灰转移手续。
汪玲提到陈亮生前多次念叨,东北地方清静,想回汪玲熟悉的那片地界入土安葬。
陈小亮明确表示,父亲大半辈子生活在平谷,2003年就提前租好双穴墓,不可能改葬去外地。
两个人在业务窗口同时伸手去抢那张寄存证,纸张当场扯皱,工作人员拦不住,直接报警。
民警到场把两人分开,骨灰暂时寄存在殡仪馆冷柜里,告知家属先回家自行协商。
后续多次协商都没谈成。
汪玲找过社区工作人员帮忙调解,说自己这两年一直端水喂药。
陈亮最后一段日子是自己全程陪着走过来的,骨灰安葬地点该按逝者生前意愿来定。
陈小亮拿出当年租墓的发票,陵园签署的正式合同。
2003年的全部缴费收据,明确说明母亲那一侧墓穴一直空着。
父亲的名字早已经提前刻在墓碑背面,不能让相伴几十年的老两口分开。
汪玲拿不出陈亮亲笔书写的相关字据,只反复提到陈亮生前口头答应过自己,去世之后要葬去东北。
协商彻底没有进展之后,陈小亮直接起诉到平谷法院。
法院按法定程序公告送达相关材料,汪玲没有出庭。
法庭逐一核查双方提交的户籍证明,墓穴购买合同,再婚登记证明,殡仪馆现场笔录。
2003年双穴墓的全部缴费人是陈小亮,合同里明确标注墓穴用途为夫妻合葬。
陈亮长期落户北京,再婚前没有另外购置新的墓地,再婚后也没有立下新的有效遗嘱。
法院结合逝者一生的生活轨迹,和生前早已确定的合葬安排,正式作出判决。
汪玲不得阻拦陈小亮领取骨灰,必须配合把骨灰葬回平谷陵园原先预留的墓穴里。
判决生效之后,骨灰顺利落进那间空了22年的墓位。
陈小亮把父亲的名字正式补刻到墓碑上。
汪玲没有到场参加送葬仪式,之后直接回了河北亲戚家。
之前陈亮私自把房产过户给汪玲的事,后续另走家事调解流程,没有在这起安葬权官司里一并处理。
我觉得整件事最可惜的地方,不是最后闹到法院见分晓。
我认为陈亮生前没把身后事的安排全部写明白,才让两代人当着殡仪馆工作人员的面,把最后那点体面全部丢光。
在我看来,人活着的时候把身后所有相关的事写得明明白白,比去世之后任何人争来争去都管用。
很多老人总觉得提前谈后事不吉利,偏偏就是这点没说出口的模糊安排,最后把身边最亲的几个人,推到撕破脸的地步。
所有没落到纸面上的口头承诺,到最后都抵不过一张提前签好字的正式单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