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昕被遣返回国,争议却没跟着落地。10月19号之后,公众盯着的已不只是人去哪了,而是那身带日军标识的日式造型为何能摆到台前。
把三十万同胞的伤口当造型背景,这种冒犯不能一句“个人行为”带过。后续交代在哪?
站在我的角度,遣返是校方对学籍和居留资格的处理,不是国内法律对“美化侵略”的正式评价。人回来了,法律层面的那一笔如果迟迟不落,争议就不可能真正翻篇。
“个人行为”这个托词经不起对照。一个南京籍的历史系学生,国庆当天披过旗,10月7日又带过涉“台独”旗帜进课堂,10月14日当众再来一次。连续性摆在那里,用“喜好”来解释,是对公众判断力的轻慢。
钧正平说得清楚,为军国主义张目是对人类良知的公然冒犯。人民锐评也把调子定在“零容忍”上。我认为,官媒的定性如果只停留在舆论层面,没有对应的法律动作接住,零容忍就容易被读成一句口号。
法律不是没有工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把“公共场所穿着、佩戴美化侵略战争的服饰、标志”纳入处罚范围。
难点在于课堂发生在境外,属地管辖够不着。但画面传回国内、在境内平台扩散,传播链条的起点和落点都在境内,管辖的缝隙并非无法弥合。
真正让我觉得需要追问的,是“后续”不能只靠网友蹲守。南京警方已经就此事开展专项核查,这是正确的方向。核查的结果、适用的条款、处罚的幅度,应当有一个可查的公开交代,而不是让舆论在“人已经回来了”的安慰里自行消化。
另一个不能被销号带过的,是那些跳出来喊“一起披”的企业蓝V。挂着实名认证的账号替旭日旗站台,注销账号不等于责任注销。平台如果只做清空处理、不做主体追责,就等于告诉后来者,蹭这种热度的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计。
说到底,争议没有跟着人落地,是因为处置的链条断在了最关键的一环。校方开除和遣返解决的是“还能不能在那里读书”,国内法律要回答的是“这种行为在这里算什么”。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我建议把交代拆成三步。第一步,核查结论依法公开,说明是否处罚、依据哪一条。第二步,平台对借势营销的认证账号启动主体追责,而不是接受销号了事。
第三步,对境外发生的同类行为,明确传播环节的管辖衔接规则,让下一次不必从零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