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让4个孩子光着身子在小区乱跑,
大的5、6岁,这犯法吗?
最终帽子叔叔出动,让这家人搬走了!
这件离奇的事发生在近日上海闵行区一个小区里。
10月25日(上周末),该小区住户刘先生看见一幕奇异的景象,有 4个孩子光着身子在小区下面跑来跑去,嬉戏玩耍,他们大概只几岁的的样子,连底裤也没穿。
照片中,我们看见,应该是在小区的一个过道里,那里停放了许多电动车,还搭了一个蓝色棚子,外面有一排铁栅栏,三个小孩赤身裸体正在那儿玩儿,他们站了一个三角形,大概是嬉耍吧。
不过这3个孩子长得还挺壮实的,小腿粗壮有力。
但这情形让人惊讶,这不是两三岁的孩子,可能有 4、5岁了,怎么能让他们一丝不挂在小区里奔跑玩耍呢?
如果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这样光着身子,外人无权干涉,但这是在公共场合呀,有碍观瞻,不太合适吧。
小区物业管理处认为,他们也没权利管这事。
于是,刘先生目睹了这个现象后报了警。帽子叔叔随后到来。
让人惊讶的是,当时几个孩子还在小区里跑来跑去,并没有被父母叫回家,安静下来,孩子的母亲则振振有词称“我也管不住”,做出无奈的表情。
帽子叔叔反复劝说这几个孩子的父母,要制止孩子这样的行为,大人是有责任的,原来他们是在这儿租的房子住,而且是与人合租的,才搬过来没几天。
让帽子叔叔头痛的是,刚劝说收敛一点,他们回去后孩子又故技重施了,继续光着身子到处跑。
终于在10月27日,经过帽子叔叔的协调,这家奇葩的人最后搬走了。也不知道又搬去了哪个地方,会不会再继续光身奔跑被人投诉呢?
据悉,这家租户住在一楼,是两个大人四个孩子,其中孩子中有三个男孩一个女孩,最大的大约五六岁的样子,这几天,他们基本上都不穿衣服跑到外面来。
有律师表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不具备辨认、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父母是有看管、约束义务的,不能以“我也管不住”为由推卸责任。他们没有尽到看管、照顾义务,属于对未成年人“不作为”行为,这也可能构成犯罪。
记得之前有一对云南的父母,也是让3岁左右的孩子光着身子到处跑,像动物一样四肢着地上下楼梯,在餐厅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拿取食物,后来被帽子叔叔追责了。
有父母觉得孩子年纪尚小,让他们光着身子到处跑,美其名曰自由发展,不约束其天性,主打一个随性自然、野蛮生长,根本就撒手不管,坚持自己的养育方式,但是,如果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影响到公共生活,其父母还是要被追责的,对孩子不能不管不顾,任性而为!
[祈祷][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