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媒体报道了,这件事真得好好管管了。
近日,山东媒体《新黄河》刊登了一篇文章,专门报道电动自行车改装车灯乱象。多名市民反映,夜晚的时候迎面遇上电动车,往往被晃得睁不开眼,甚至可能瞬时“致盲”,需要缓半天才能恢复视力。更有人因为看不清路,骑车时摔倒在路边受伤。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夜晚出行被电动车晃了一下。
实际上,电动车出厂的时候配的灯没那么亮,而是后来在部分电动车修理门店改装的。还有人从网购平台下单,平台上毫不掩饰地说自家产品“比大车灯都亮”。
许多电动车主改装,是因为原厂近光灯受配光限制,在无路灯路段常显得不够用,而电动自行车又不像汽车那样可以自由切换远近光,所以只能长期使用强光灯。
这还真不是夸张,早在2017年的时候,就有记者做过实验,发现某些电动车强光灯的“光通量”甚至达到了汽车远光灯的6倍!
如此恐怖的亮度,再叠加逆行如家常便饭的骑行习惯,电动自行车给对面的人带来的视觉影响十分严重。人眼从强光刺激中恢复,需要时间。暗适应约需6秒,明适应约需3秒;而在迎面强光直射的情况下,视觉恢复“最短也要2秒”,有实测和医学资料指出,严重时恢复视物能力需要数分钟。
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本人来说,风险同样存在。如果夜间行车,对面的机动车司机被照得难以睁眼,就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本来就是“肉包铁”,安全系数低,如果真导致迎面机动车司机瞬时致盲,后果不堪设想。
可以说,电动自行车强光灯已经成为跟汽车远光灯同样的夜间交通“定时炸弹”了。
然而,早在十年前,就有市民呼吁治理电动车强光灯。如今十年过去了,治理力度、强度、时间长度依旧有限。
首先,我们的社会需要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如何在没有灯光的城市路面安全骑行,这是他们的核心考量,治理是不能只堵不疏。
其次,必须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乱用车灯的现象,让一线执法有据可依。对非法改装经营行为要有足够强度的处罚,并实现常态化管理。
尤其对于外卖骑手这样的电动车使用大军,平台也要承担起管理责任,敦促骑手自查,平台定期检查。
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强光灯的风险、隐患已经不止一次被提及,造成的危害也肉眼可见,治理刻不容缓,不能真等出了大事才想起来弥补。我们今天发出呼吁,也是希望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