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一家彩票店里,一名男子刮了一大堆刮刮乐,结果一算账,8000多块。店主周女士等着收钱,可没想到男子却说:没钱,不付了。彩票已经刮开,没法二次销售。双方在店里僵持不下,周女士只好报警。
事情发生在南京秦淮公安淮海路派出所辖区。彩票店主周女士报警,说店里一名顾客刮开了大量刮刮乐,核算下来需要支付8000多元。但顾客以没钱为由,不愿意买单。彩票刮开之后已经无法二次销售,双方在店里争执僵持。
民警赶到现场,先稳住局面,避免矛盾升级。然后向这名顾客普法,讲清楚了即开型彩票的法律性质:刮开就代表交易生效,必须按票面金额付款。经过耐心劝导教育,顾客最终结清了全部8000多元。店主挽回了全部损失。
事后,周女士特意制作了两面锦旗送到派出所,上面写着“尽心竭力追损失,秉公尽责护民权”“热心相助暖人心,真诚履职暖民心”。
这个案子,有两个法律点值得说清楚。
第一,为什么刮开就必须付款?
刮刮乐属于即开型彩票。顾客同意刮奖,店主提供彩票,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这个合同不是“刮完再谈”,而是“同意刮就成立”。彩票一旦刮开,涂层被破坏,就丧失了二次销售的可能,标的物已经被“消耗”了。
所以,顾客不能以“没中奖”“没钱”为由拒绝付款。这不是“商量一下能不能少给”,而是合同义务。你刮了,就得付。不付,就是违约。
第二,拒不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民事上,店主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票款。如果数额较大、刻意逃单,还可能涉嫌诈骗或寻衅滋事。本案8000多元,已经不是小数目。民警的及时介入,既帮店主挽回了损失,也阻止了顾客在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刮彩票之前,先确认自己能不能承担这个金额。刮开即成交,这是规则,也是法律。
店主周女士做对了一件事:没有跟顾客硬耗,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监控、票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在店里争吵有效得多。她送的那两面锦旗,也说明了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权力是可以依靠的。
你觉得刮开彩票没钱付,该不该被追究责任?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信源:现代快报
